唐僧之所以不敢留在女儿国,非因无情,实因三重因果缠身,尤以最后一重,若违之,性命难保。

贞观十三年,玄奘奉敕西行,肩负大唐天子李世民亲授之旨——取回真经,普度众生。此非寻常游历,乃关乎国运、佛法与君命之大事。古语有云:“君命召,不俟驾。”若中途滞留温柔乡,不仅违逆圣意,更将前功尽弃。彼时长安城中,太宗焚香送别,百官肃立,此情此景,早已将玄奘之身系于天下苍生之望,岂容一己私情轻断?
修行之人,最惧“情关”二字。佛门所求,非红尘之欢,乃究竟涅槃。玄奘虽为肉身凡胎,然其志在灵山,心向菩提。若沉溺于女儿国国王之柔情蜜意,纵得一时之乐,终堕轮回之苦。正如《金刚经》所言: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”一旦心有所住,便失清净本性。
昔年吕洞宾初遇钟离权,亦曾动凡心,几误仙道。钟离权以黄粱一梦点化之,方知荣华如露,情爱似烟。玄奘临别回眸,眼中确有不舍,然其深知:一念贪恋,万丈红尘;一念放下,步步莲华。此非无情,实乃大慈大悲之舍。
更须警醒者,乃第三重因果——诸天护法不容。观音菩萨自长安起,一路暗中安排八十一难,非为折磨,实为磨砺。若玄奘中途背誓,不仅前功尽弃,更触犯天律。佛祖早有明训:“宁可碎身,不可退转。”彼时孙悟空、猪八戒、沙僧三人,皆已近证果位,岂容师父毁其功果?纵玄奘愿留,三徒必以神通阻之,甚或禀告南海,引天雷诛邪。
故玄奘之去,非无情,乃守信;非绝爱,乃全道。正如张三丰真人所言:“顺则凡,逆则仙,只在中间颠倒颠。”情之一字,可成道基,亦可为魔障。玄奘若留,看似得一国之尊、一人之爱,实则失无上正觉,永坠生死海。此中利害,岂止丢命?实乃慧命俱焚。
后人读《西游记》,常叹女儿国一段最为凄美。然细究其理,恰如东坡居士《赤壁赋》所云:“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,取之无禁,用之不竭。”世间情爱,不过清风明月,可赏不可执。玄奘之去,正是以无执之心,成就大乘之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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