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非古代近亲结婚普遍导致孩子健康,实因优胜劣汰与史书不载。

昔者,古人婚娶,多在亲族中择偶,美其名曰“亲上加亲”。然其子嗣多健旺,非因血缘清纯,实因天道好生。医术不昌,婴孩夭折者众,唯体健者方能承宗祧。如《史记》载,古之贵族生子,必择其强健者养之,弱者则弃于荒野,或匿于闾巷。张三丰真人尝言:“血缘相承,贵在清正,若近亲相婚,如饮浊水,虽非必毒,然清源可贵。”此即优胜劣汰之理也。
《诗经·周南·螽斯》有云:“螽斯羽,诜诜兮。宜尔子孙,振振兮。”言子孙繁茂,实赖天择。近亲结婚虽增患疾之率,然非必然。如达尔文与表姐育十子,仅三夭折,余皆康健;爱因斯坦亦然。盖其概率微渺,亲兄妹婚育,患疾仅八千分之一耳。古人未明科学,却以生存为要,不重小疾,唯求延绵。
史家修史,多记功勋,不录琐事。近亲婚娶之子,若有不祥,或被弃于山野,或匿于庶民,史官岂能尽知?如《资治通鉴》载,唐玄宗之妹,曾近亲婚配,然其子早夭,未见于录。古之皇族,更以血统纯正为重,恐外族夺权,故近亲婚者,多为权贵,非民间常事。吕洞宾游历江湖,见一村妇弃婴,问其故,答曰:“此子有疾,不祥也。”洞宾叹曰:“世人重命,轻疾,非天道也。”
且古时男子三妻四妾,大妇孕少,小妾宠多,故近亲婚育之子,本就稀少。《国史大纲》有言:“宗法之世,婚娶为族,非为私情。”若子有疾,或被“处理”,更不入史册。今人所见,不过幸存者之影。昔有八仙之一韩湘子,尝以道法救婴,云:“凡胎皆可贵,何分亲疏?”然彼时未有道法,唯凭天命。
今人视近亲结婚为大忌,实因医学昌明,知其患疾之险。然古之优胜劣汰,非为愚昧,实为生存之智。若强以今律古,未免刻舟求剑。昔者,孔子云:“君子和而不同。”血缘亦当如此,贵在清正,不贵在近亲。今人当明此理,不以血缘为枷,而以健康为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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