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马车确实需要类似驾照的资格认证,古人处理交通事故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,其智慧与细致,今人读来仍觉警醒。

试想唐朝长安城,人口百万,车马如流,朝廷若不抓交通管制,岂不乱作一团?《唐律》中便有明文:在街巷人群里无故快速驾马或马车的,事主当受竹板打五十脊背之罚。后唐太宗怜恤,改为打屁股,这慈悲倒也有趣。若事故致人伤亡,则按斗殴杀伤罪减一等论处;但若因公文传递、求医追人等急故,可免罚,伤亡则罚款赎罪。可见古人执法,既重秩序,又不失人情。
道家修行常讲“谨慎”二字,如吕洞宾云游四海时,总告诫弟子:“行路如修心,稍有不慎便生劫难。”这恰似驾车,一念之差,或酿大祸。古人早悟此理,故法规中量化处理事故轻重,超载亦不放过。唐朝客船商船,超五十斤货或一人,船主便打五十板子;超百斤或两人,打一百板子,再甚则判刑两年。今人重视超载,古人已先行一步。
驾马车须持证上岗,非虚言也。秦朝《除吏律》规定:“御人”技术四次不过关,撤资格,罚四年徭役并处罚金,这与今之扣分罚款何其相似!汉代更厉,执法极严,皇亲权贵违禁亦不饶。馆陶公主因行车违规,车马尽被没收;丞相属官行驰道中央,遭拘留,汉哀帝赞道:“人臣当如是矣!”法治之下,社会安定,杜甫诗云:“忆昔开元全盛日,九州道路无豺狼。”道路安全,实乃国容之映照。
深究之,古人重交通,非仅为安全,亦关乎礼制与面子。官员出行,排场森严:百姓不得骑马,官轿才有起拱绿呢,亲王八人抬,皇帝太后二十四人抬。慈禧太后“銮舆”,紫檀为架,黄金饰顶,绣龙贡缎,二十四太监齐抬,显至尊等级。仪仗队更专属朝廷命官,庶民绝无资格。这等规矩,虽显阶级,却折射出“以法治路”的深刻道理——秩序源于敬畏,无论古今。
回溯历史,古人处理交通事故之策,早蕴现代交通法的雏形。持证、罚款、量刑,皆有条文可循;超载、急故、等级,亦被细致考量。读史明智,我们或可从中得一二启示:安全非小事,法规当严明,正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,却都需谨慎驾云,免生波澜。今人驾车,亦当如是,方不负古人千年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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