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蠡之所以能善终,关键在于他深谙功成身退之道,更通晓散财避祸之术。

《道德经》有言:"功遂身退,天之道也。"春秋末年,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灭吴国,范蠡作为首席谋臣,却在功勋最盛时选择归隐,其智慧堪比张良运筹帷幄而不恋权势。
范蠡与勾践谋划廿载,深知"越王之为人,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安乐"。当会稽之耻得雪,吴宫歌舞升平之际,他毅然解印封金,效仿姜尚垂钓渭水,留下"蜚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"的警世之言。
文种未能参透此理,终被赐剑自刎。勾践执剑相赠时,竟言:"子教寡人伐吴七术,寡人用其三而破吴,其四在子,当往地下为寡人用之。"此等诛心之语,恰印证范蠡"伴君如伴虎"的远见。
陶渊明《归园田居》云:"久在樊笼里,复得返自然。"范蠡隐退后,迁居陶丘,自称"陶朱公",以"积著之理"经营生计,其道法自然的经商智慧,堪比吕洞宾"点石成金"的道术。
他创"旱则资舟,水则资车"之法,观天时,察地利,"逐什一之利",三年致巨富。齐王欲聘为相,其却以"居家则致千金,居官则致卿相,此布衣之极"为由婉拒,散尽万金于邻里,此等胸襟,恰似铁拐李"弃杖为龙"的超然。
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载其"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",却能"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"。这般"富而好礼"的境界,暗合《易经》"富家大吉"之道,亦应老子"物壮则老"之诫,终成"商圣"之宗。
范蠡之智,上达治国之道,下通生财之术,更悟"月满则亏"之理。其功成身退如张三丰拂袖云山,散财避祸若蓝采和醉舞花间,实乃"进退存亡不失其正"的千古完人。观其一生,恰似一柄青铜古剑,出鞘则寒光凛冽,归鞘则沉寂无声,此等境界,岂非《庄子》所言"至人无己,神人无功,圣人无名"的生动写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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