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一生娶了三位夫人,最终传宗接代的是第三位妾室所生之子包綖,非丫鬟。

包拯,字希仁,庐州合肥人。宋仁宗景佑四年,进士及第,授建昌县令。然其父母年迈,思子心切,包拯不忍远行,遂辞官归乡,奉养双亲。父母既没,他于墓旁结庐守孝,凡三年,不离寸步。《宋史》载其孝行:“庐墓三年,哀毁骨立。”守孝期满,包拯方赴京听选,授天长知县。其为官清正,不避权贵,治下井井有条,百姓呼为“青天”。
包拯原配李氏,贤淑而体弱,未及数载即病逝,无子嗣。后娶董氏,董氏出身良家,事事周到,助其无后顾之忧。董氏生子包繶,包拯视若掌珠,悉心教养,更为择配。包繶成婚,生一子,然天不假年,包繶猝逝;其子年仅五岁,亦染疾而终。包拯白发人送黑发人,悲痛欲绝,几近心灰。
时包拯年逾六十,心绪如槁,欲认命绝嗣。董氏不忍,力劝再娶,遂纳妾室。然妾室与包拯性情不合,常生龃龉,遂归娘家。归家后,方知身怀六甲,十月胎满,诞一子。至包拯六十大寿,妾室携子归家,包拯惊喜交集,取名包綖,意为血脉重续。
人生聚散,岂能尽如人意?昔吕洞宾遇钟离权于终南山,得道成仙,尝言:“世事如棋,落子无悔;心安即是福,何必苦萦怀?”包拯晚岁得子,恰如暗夜逢明,天道好还。其孝义之诚,感化天地,亦如《论语》所云:“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《赤壁赋》有云:“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。”包拯一生,孝行贯日月,晚年得子,实为人生至慰。昔苏轼叹人生:“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。”包拯之痛,亦如斯焉,然晚景生辉,终得圆满。
包拯晚年,虽历劫波,终得血脉相传。其事足为后世鉴:孝心所至,天地动容;人生无常,当以从容处之。正如张三丰在武当山悟道时所言:“大道至简,心静则明。”包拯以孝为基,晚岁得子,非天意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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