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娶十三四岁女子为妻,源于寿命短暂、战争频繁及社会制度需求。

在古代,医疗水平低下,人们平均寿命极短,汉朝仅22岁,唐朝27岁,宋朝30岁。
十三四岁的女子身体未发育成熟,早婚对其伤害极大,却成为无奈之选。
南怀瑾先生曾言,历史如镜,映照人性弱处。古人深知生命易逝,便早早婚配,以求延续香火。张三丰道长修行中,常劝人顺应自然,但乱世中,婚姻却成了生存的枷锁。吕洞宾的故事里,八仙渡海,亦叹人间疾苦,早婚实为时代所迫。《诗经》有云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这描绘了婚嫁之景,却未言及年龄之苦。古代女子十三四岁便嫁人,若迟至十四五岁,便遭唾骂,家族蒙羞。
历史教训深刻,早婚非自由选择,而是制度与生存的交织。
《资治通鉴》载,晋宋战乱,人口锐减,国家遂定男二十、女十五为婚龄,以增劳力兵源。此策虽固国基,却牺牲了女子青春。男子为何偏爱娶幼女?实为多重因素叠加。古人思想落后,重男轻女,视女子为“赔钱货”,早嫁可减负担。
《史记》中,汉初制度,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受罚,此风延续千年。
张三丰曾云:“道法自然,然人间事多违道。”早婚虽违自然,却成常态。八仙过海,吕洞宾点化世人,婚姻本应和谐,却因战争扭曲。战争频仍,人口凋零,早婚成速繁衍之策。学者研究,古时平均寿命短,若不早育,血脉难续。
警醒后人,历史之痛不可忘,早婚非福,实为悲剧。
南怀瑾先生谈易经杂说,阴阳失衡,社会动荡,婚姻亦难幸免。今人观之,当思进步,尊重个体,方为正道。本文地址:http://www.dadaojiayuan.com/lishitanjiu/12992.htm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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