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皇帝所赐黄马褂,并非人人可穿,亦非一式一律;其资格有四类,用途各殊,至晚清始渐泛滥。

马褂本为满洲行猎之服,名“鄂多赫”,便于骑乘,后入关而渐成便装。然黄色乃天子专属,民间禁用,故黄马褂非寻常服饰,实为皇权之延伸。据嘉庆朝宗室昭梿《啸亭续录》所载:“凡领侍卫内大臣、御前大臣、侍卫、乾清门侍卫、外班侍卫、班领、护军统领、前引十大臣,皆服黄马褂。”此即所谓“行职褂子”——因职所需,仅限当值时穿戴,离岗则不得私用。
另有“特使特赐”者,奉命出使,临行受赐,绕紫禁城一周以谢恩,亦属职务性赏赐,非终身荣耀。
其二为“行围褂子”,得之于木兰秋狝之际。若陪驾围猎,献珍禽异兽,或射艺超群,龙颜大悦,偶赐黄褂。然此褂亦限围场穿戴,不得僭越于朝堂市井。
最贵者,莫过于“武功褂子”。凡平定叛乱、克敌制胜之将,朝廷特赐黄马褂,许其于重大典礼、庆典中着之,以彰殊勋。此乃真赏,非职非礼,纯因功而授。嘉庆以前,获此者寥寥,如明珠、年羹尧辈,皆一时人杰。
然至咸丰以后,黄马褂渐失其重。太平天国起,捻军继之,边患频仍,朝廷急于酬功,遂将黄马褂滥加赏赐。昔日稀世之荣,竟成寻常之物。
更有甚者,慈禧太后尝因车夫驾车平稳,一时欣喜,竟赐黄马褂一件。此等事若在康熙、雍正朝,几近荒唐。然晚清纲纪松弛,礼制崩坏,黄马褂之尊,早已不复当年。
古语云:“物极必反,盛极必衰。”黄马褂本为皇权之象征,一旦轻授,便如吕洞宾点石成金,初时令人惊叹,久之则金石同尘。道家有言:“贵以身为天下,若可寄天下。”衣冠之贵,不在颜色,而在德位相称。若无其德而披其服,不过沐猴而冠耳。
昔张三丰隐武当,布衣草履,而天下敬之;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,未闻以黄衣自矜。反观晚清,黄马褂满街走,而国势日蹙,岂非衣冠愈盛,精神愈衰之明证?
故知,黄马褂之贵,不在其色,而在其时、其人、其功。一旦失其本义,纵披龙袍,亦不过戏台伶人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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