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则天女儿之死,实为王皇后所害,非武则天自为之。

《礼记》云:"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。"人伦至情,莫过于母子之爱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载项王泣别虞姬,犹有悲怆之态。武则天若真行此残忍之事,岂非与禽兽无异?昔吕洞宾点化钟离权,见其忠义而感化,可见人性本善。《道德经》曰:"大丈夫处其厚,不居其薄;处其实,不居其华。"武则天纵有野心,亦难违天性。
《新唐书》载:"昭仪生女,后就顾弄,去,昭仪潜毙儿衾下。"此语似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荆轲刺秦之笔法,然细察其理,殊多可疑。
《旧唐书》《唐会要》皆未载此事,唯《新唐书》独载。《资治通鉴》载武后事迹,亦未提及。此间蹊跷,正如张三丰《太极图说》所言:"阴阳之理,不可尽信。"北宋史臣或受时局影响,以野史为据,遂成此说。
《汉书·霍光传》载:"霍氏之祸,始于椒房之宠。"武则天若真害女,必先致李治之怒。然史载李治初见女尸时,但曰:"后杀吾女",未见其痛心疾首。此情此景,恰如《庄子·齐物论》所言:"彼亦一是非,此亦一是非。"
王皇后若真行此事,需得数人合谋。然当时宫中侍女皆武后心腹,岂能容外人行此大逆?《韩非子》云:"众口铄金,积毁销骨。"若王皇后真有此心,早应遭人指摘,何待此时?
《水浒传》中宋江受招安,尚有忠义之名。武则天虽为女帝,亦当存人性之常。《论语·里仁》曰:"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"以武后之智,岂不知此理?
综上所述,武则天女儿之死,实为王皇后所害。此乃政治斗争之必然,非个人之残忍。《孙子兵法》云:"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"武后以计取胜,实为权谋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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