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月1日,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,却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2006年1月1日,中国政府废除农业税。
这一天,施行了48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被正式废止。从这一天开始,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“皇粮国税”——农业税,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。
消息传来,四川省南部县宋家坪村、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、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黑虎洞村的农民们,不约而同做了一件事:为取消农业税立碑。
他们要用石头,记住这个改变命运的日子。
一、为什么要交?农业税的“前世今生”
农业税这事儿,说起来话长。
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记载:“夏后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亩而彻,其实皆什一也。”早在夏商周时期,就有了贡、助、彻三种税赋形式,税率都是10%。到了公元前594年,鲁国实行“初税亩”,按土地面积征税,农业税的地位进一步明确。
此后两千多年,无论朝代如何更迭,税种如何变化,有一条始终没变:种地纳粮,天经地义。
古代农业社会,农业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,取之于农,用之于维系国家机器运转。到了民国时期,田赋划归地方财政,各地附加税名目繁多,农民负担沉重。
新中国成立后,农业税依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。
1952年,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50.5%。在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,农业养育了工业,农村支撑了城市。1958年6月3日,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,全国农业税制度实现统一。此后又陆续开征了农业特产税、牧业税等。
为什么要收这个税?国史网的一篇文章分析得很透彻:中国共产党征收农业税,是基于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——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。在那个年代,农业养育工业是必然选择,也是“大仁政”的体现。
正如毛泽东同志当年所说:“人民负担虽然一时有些重,但是战胜了政府和军队的难关,支持了抗日战争,打败了敌人,人民就有好日子过,这个才是革命政府的大仁政。”
据统计,从1949年到2005年的57年间,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约4200亿元,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。
二、为什么要停?历史的拐点到了
任何政策都有它的时代背景,也有它的退出时机。
进入20世纪90年代,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。当时,农民不仅要交农业税,还要承担“村级三项提留”(公积金、公益金、管理费)、“乡级五项统筹”(教育费附加、计划生育费、民兵训练费、乡村道路建设费、优抚费),再加上各种集资、摊派、罚款,农民形象地总结为:“头税轻,二税重,三税是个无底洞。”
有农民回忆,当时个别乡镇收不上钱时,就去农民的粮仓扒粮、去牛棚牵牛,甚至上房揭瓦。干部下乡收费,被农民调侃为“人跑生了,狗跑熟了”。
这种情况,必须改变。
1998年,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明确提出逐步改革税费制度。农村税费改革,成为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、保护农民利益、维护农村稳定而推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。
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节点取消农业税?几个关键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:
第一,经济结构变了。1952年至2000年,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由50.5%下降至14.7%,而第二、第三产业占比大幅提升。到2000年,农业各税在全国税收中的占比仅3.7%,到2004年更是降到了不足1%。农业税,已经从国家财政的“顶梁柱”变成了“边角料”。
第二,公平税负的需要。2000年,全国农民可支配收入每月仅190.2元,绝大多数农民都达不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月收入800元的水平。继续征收农业税,反而有失公平。
第三,征管成本太高。据农业问题研究专家估算,全国农村税费征收成本约200亿元,还容易引发干群矛盾。
第四,国家财力的支撑。经过1994年分税制改革,中央财政状况好转,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经济条件。
第五,也是最重要的——“两个趋向”的判断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:在工业化初始阶段,农业支持工业是普遍趋向;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,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支持农村,也是普遍趋向。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。
通俗点说:以前是农业养活工业,现在该工业反哺农业了。
三、怎么停的?一场历时多年的改革接力
取消农业税不是一蹴而就,而是一场持续数年的“接力赛”。
2000年:试点启动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在安徽省率先启动改革试点。改革内容可概括为“三取消、两调整、一改革”:取消乡统筹费、农村教育集资等,取消屠宰税,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;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;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。
2002年:试点扩大。河北等16个省份加入试点行列。
2003年:全国推开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全面铺开。
2004年:加速减免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“五年内取消农业税”。当年,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,在吉林、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,11个粮食主产省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。
2005年:胜利在望。28个省份全部免征农业税,牧业税全面取消。原定五年目标,三年就基本实现。
2005年12月29日:历史性的一刻。下午,北京人民大会堂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现场。吴邦国委员长宣布:“赞成162票;反对0票;弃权1票。”“通过!”会议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。
延续2600年的“皇粮国税”,正式走进历史博物馆。
四、停了之后呢?农民的笑脸和国家的账本
取消农业税,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好处。
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,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,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,人均减负140元左右。如果加上制止各种摊派、集资、乱罚款等,实际减少的负担更多。
减负率达80%,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。
山东德州农民杨春岭在日记中写道:“在农民的思想意识中,种地纳粮是天经地义的事,可是近年来国家对咱农民格外照顾,就连农业税都不交了,老百姓敲锣打鼓放鞭炮,大街小巷到处洋溢着浓浓的喜悦气氛。”
河南南阳农民吕玉太,取消农业税那年秋天从外地务工回来,一口气包了250亩地,一年净赚7万多块钱。
当然,取消农业税不是说农民从此一分钱税都不交了。如果农民经商、办企业,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,这是为了统一城乡税制。
更重要的是,国家从“少取”转向了“多予”。
从2006年起,财政每年安排1000亿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完善。种粮有补贴,看病有医保,上学不缴费,养老有保障——这些逐渐成为现实。
到2020年,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“十七连丰”。
五、回望的意义
2006年取消农业税,标志着国家和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。它扭转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,迈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步伐。
但这并非改革的终点。
2006年,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更名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,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、农村义务教育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。
从“取”到“予”,从“少取”到“多予”,从“农村支持城市”到“工业反哺农业”——这背后,是国家发展阶段的跃升,是执政理念的深化,更是千千万万农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正如财政部原部长金人庆所说:9亿农民是我们共和国大厦的基石。9亿农民不富,整个国家就不算富裕;9亿农民不能实现小康,全国人民实现小康就是一句空话。
河北青廉村、辽宁黑虎洞村、四川宋家坪村的石碑,至今仍立在村口。它们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结束,也见证了一个新时代的开始。
阳光洒满希望的田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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