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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元璋对贪官痛恨到什么程度,当政31年6次大规模肃贪杀了15万多人

众妙之门 2023-06-15 06:58:10

朱元璋对贪官之恨,可谓刻骨铭心;当政三十一年间六次大肃贪,诛杀十五万余人,其酷烈之手段,史所罕见。

寒门起家,血泪铸就的反贪执念

朱元璋生于凤阳燃灯村,本名朱重八,父朱世珍,母陈氏。其祖朱初一为元朝“淘金户”,岁贡黄金,家产荡尽,终至流徙淮畔。及至元末,民分四等,赋役如虎,灾荒连年,蝗旱继疫。朱元璋父母兄长相继殁于饥馑,无棺无地,赖邻人刘继祖施以坟茔,方得草草安葬。少年孤苦,入皇觉寺为僧,旋因寺中无粮,托钵云游,辗转江淮,饱尝人间冷暖。

此等经历,非但未使其麻木,反令其深信:天下之苦,半由贪吏。正如《道德经》所言:“民之饥,以其上食税之多,是以饥。”朱元璋早年所见,正是“上食税”之酷吏横行乡里,百姓如陷泥淖。故其登基之后,反贪之心,如烈火燎原,不可遏制。

猛药去疴,铁腕治吏

洪武立国,朱元璋设锦衣卫,直隶天子,掌缉捕、审讯、诏狱之权。其下“诏狱”幽深,刑具森然,史称“人入其中,九死一生”。然此非为专制之私,实乃其以“猛治”矫元末之弊。他明令:凡官吏贪墨银六十两以上者,立斩不赦。自县令至六部尚书,无一可免。

于是空印案、郭桓案、《大诰》颁行,六次大狱,席卷朝野。据载,被诛者逾十五万。更有剥皮揎草、挑筋断指、削膝活剥等酷刑,令人闻之股栗。时人谓之“洪武之法,严于雷霆”。

道家有言:“治大国若烹小鲜。”然朱元璋反其道而行之,以雷霆手段求清平之世。昔吕洞宾尝游市井,见一官贪贿,叹曰:“此人面带黑气,三月内必遭天谴。”后果然身陷囹圄。此虽寓言,却道出古人对贪腐之深恶——非独人罚,亦有天理。

然酷刑虽烈,贪风未息。至洪武晚年,吏治反不如永乐初年。盖因法愈严而规避愈巧,刑愈酷而人心愈伪。朱棣继位后,稍弛峻法,重用制度与监察并行,反见成效。可见治贪之道,不在多杀,而在立制;不在威吓,而在养廉。

《资治通鉴》有云:“法者,治之端也;君子者,法之原也。”若无清明之吏,纵有严刑峻法,亦如无根之木。朱元璋之痛恨贪官,情有可原;然其以血洗吏治,终难持久。后世观之,当思:猛药可救急,常道方致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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