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07年前的今天,1914年2月7日,北京政府统一币制。

1914年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发行的纸币
1914年2月7日,袁世凯政府公布《国币条例》,采取银本位制,以库平纯银6钱4分8厘为1圆,总重7钱2分,银9铜1,规定国币之铸造权,专属于政府,并以实施细则规定,凡公款出入必须用国币。铸以新币(袁大头)兑换各种银元,以实行币制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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