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国之兴,非独商鞅之功,亦非六世君王之私。若问变法与国运之关系,可作两重观。

秦人立国之初,便处四战之地。自秦非子牧马西垂起,嬴氏部族即在周室与戎狄间辗转求存。史载"秦地险阻,多盗贼,好稼穑,务蓄积"(《汉书·地理志》),此等生存环境迫使秦人形成独特治国之道。
昔吕洞宾游历终南山,见樵夫负薪而叹:"世之人,求功名如登山,得之则喜,失之则忧。然秦人之求,乃为存续计。"恰似秦穆公时期,西拓千里而东向争霸,终以"先军治世"为根本。此等思维,正如张三丰所言:"天地本无定数,存亡系于心志。"秦人深谙此道,故能于战乱中绵延不绝。
《道德经》有云:"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"秦人以战争获取生存空间,非单纯掠夺,实为在文明边缘寻找生机。其国策正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,或掠地,或纳降,或结盟,终成关中霸业。
商鞅入秦之时,恰逢天时。彼时山东诸国沉迷礼乐,秦孝公却高举"强国"大旗。变法虽为商鞅所设,实则是秦国历史必然选择。正如紫阳真人所言:"水火相济,阴阳调和,方得生生不息。"商鞅变法正是将秦国的军事传统与法治精神熔铸一体。
变法推行后,秦国形成独特制度生态:土地私有激发农战动力,军功爵制重塑社会阶层,郡县制强化中央集权。此等制度设计,恰似张三丰所创太极十三式,刚柔并济,攻守兼备。《过秦论》云:"及至始皇,奋六世之余烈",此六世之"余烈",实乃商鞅变法结出的制度之果。
然则变法成功后,秦国君主若欲存续,必守此道。此即"守成"之道。八仙中韩湘子曾言:"道法自然,贵在坚持。"秦国君主若弃变法而返旧制,必遭奴隶主贵族反扑。故自孝公始,昭襄王、庄襄王乃至始皇,皆需恪守变法精神,方能维系国祚。
今观秦国六代国君,非无作为,实乃受制于历史惯性。正如紫阳真人所悟:"修道者不可逆天而行。"秦国之变法,已成不可逆转之势。君王之选择,唯有顺势而为,方能乘势而上。此即"变法开启新纪元,国君继往开来"的深层逻辑。
《史记》载:"秦王怀贪鄙之心,行自奋之智。"此"自奋之智",实为商鞅变法赋予的制度红利。然变法成果若遇懈怠之君,必将付诸东流。故秦国国策,既非全赖商鞅一人之力,亦非六世君王之功,实为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之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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