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之亡,李斯实为关键一环,然其罪责亦非尽然。

秦始皇巡游至沙丘,病逝于行宫。赵高与李斯合谋篡改遗诏,扶苏自尽,胡亥继位。这一变局,犹如吕洞宾在终南山悟道时所言:“水满则溢,月盈则亏”,权力巅峰处往往暗藏祸根。
李斯作为秦相,本应以天下为重。然其面对赵高蛊惑,竟以“扶苏、蒙恬威胁自身地位”为由,助纣为虐。此等行为,恰如《史记》所载:“李斯之欲,不过利也。”
李斯曾言:“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,在所自处耳!”彼时身为小吏,尚能洞察命运,何以至晚年竟堕入权谋深渊?
李斯之死,实乃多重因素交织所致。其一,权势过大。秦始皇将女儿嫁与李斯之子,此等殊荣反成枷锁,正如道家所言:“福兮祸所伏”。
其二,治国之道失衡。李斯推行法家极刑,效仿商鞅变法,却未见其能。《韩非子》有云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”,然过度严苛终致民怨沸腾。
其三,赵高构陷。彼时秦二世年幼,赵高作为老师,借机排挤政敌。李斯虽有辩白,终难逃“腰斩三族”之祸。此情此景,恰似张三丰初入武当,遭同门构陷,幸得道友相助方脱险。
李斯之死,实为权力游戏的缩影。他既是秦朝统一的功臣,亦是秦朝速亡的推手。正如《资治通鉴》所载:“夫以秦之强,而李斯之智,岂不能保全其身?”
李斯临刑前,仰天长叹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乎!”此情此景,令人唏嘘。道家典故中,吕洞宾曾劝诫世人: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”李斯之死,正是对这一箴言的最好印证。
《过秦论》有言:“仁义不施,而攻守之势异也。”李斯虽有治国之才,却未能践行仁政,终致身败名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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