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刑时口含木塞,实为封缄怨气之术

观史者当知,此制始于武后临朝,其时酷吏横行,朝堂如履薄冰。彼时有犯官临刑前怒斥牝鸡司晨,声震刑场,惊得监斩官三魂失七。《旧唐书》载:"则天称制,密令酷吏构陷宗室",此木塞之设,实为堵天下悠悠之口。
昔年长安城西市,每遇秋决,必见犯人双腮鼓胀如蛙,所含木梨长约三寸,取梨木阴干三载,纹路暗合《周易》离卦之象。此木梨非但阻人言语,更暗藏"木塞三年,怨气自消"的谶语。曾有老吏私语:"犯官若含此木赴黄泉,其怨气不散,必成厉鬼索命。"
至明太祖设凌迟之刑,此木梨更显神通。《大明会典》载:"凡凌迟者,必先塞木梨,防其口吐黑气污刀斧"。万历年间有锦衣卫指挥使朱某受刑,刽子手竟在其喉间取出七枚木梨,皆因朱某每受一刀便咬碎木梨,其怨气竟使刀刃卷刃三回。
观刑狱之书,方知古人设刑之妙。《洗冤录》载:"木驴之刑,取义于'木'克'水','驴'属'土',犯人受刑时必现"水土不服"之象。"此刑专为女子犯奸而设,其木驴周身钉倒刺,行刑时必配《商君书》所载"刑以止刑"之语。
苏轼有诗云:"刑者天下之大事,赏者国家之大权",然明代凌迟之刑,已超刑罚本义。崇祯年间有太医著《凌迟解》:"刀落处必见七经八脉,刽子手须识得任督二脉走向,方保受刑者三日方亡。"
至若"迎风板"之刑,实乃衙门暗门。《三垣笔记》载:"凡受此刑者,板落时必闻风声",行刑时衙役暗中调整板数,使受刑者臀部伤口形似八卦图。曾有县令私授门生:"打板子当如写狂草,起承转合皆有章法"。
《抱朴子》有言:"刑罚者,人道之末节也",然修行者观之,却是磨炼心性的契机。张三丰曾见刑场冤魂不散,遂创"太极卸骨法",教人以意导气化解剧痛。八仙中铁拐李受刑时,竟将木塞咬成太极阴阳鱼,其冤气化作紫气东来。
吕洞宾遇樵夫受刑,见其含木塞而作《渔父词》:"木塞含真气,霜刃劈幻身。可怜血肉苦,不识本来人。"此词后被收入《全唐诗》,成为修行者观想刑狱的上好法门。
观刑狱千年,方知《阴符经》"天生天杀,道之理也"之深意。清代有禅师受木塞之刑,竟在三日后吐出木梨,其上天然生就"冤亲平等"四字,观者无不称奇。此等事迹,恰应了《庄子》"安时而处顺"的至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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