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古人一日两餐,非为俭约,实乃天时、人力、物情交相作用使然。”一句话道尽千年饮食之习,其间渊源,且容我细细分说。

今人一日三餐,乃至宵夜加餐,似乎已成寻常。然若回溯百年之前,甚至更古之时,一日两餐方为常道。朱熹于《论语集注》有言:“朝曰饔,夕曰飧。”晨餐为“饔”,晚餐为“飧”,次序井然,合于天地运行之机。
华夏自古以农立国,百姓“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”,岂有他哉?既无电烛之光,亦少夜娱之兴,既昏便息,天明即起。如此,“食时”与“铺时”,遂成一日之两桩大事。所谓“食时”,约在隅中,即上午九时前后;而“铺时”,近于悲谷——《淮南子》谓“日至于悲谷,是为铺时”,恰值申时左右,日影西斜,食毕即寐。
虽看似俭朴,然一日两餐非是无由。其因有三,皆关涉民生实况。
其一,争时以劳。农事看天吃饭,岂容懈怠?晨起即下地,劳作二三时辰方进朝食,稍歇复作,至晡时乃息。省一餐之时,即多一分成活之望。
其二,备荒节粮。昔时农人所获,大半充税纳赋,所余几何?倘遇凶年饥岁,更见窘蹙。于是减餐缩食,以求苟存。读史至这类情节,未尝不掩卷长叹。
其三,习惯自然。古人依天光作息,不以人力强争昼夜。唐代吕洞宾有诗曰:“归来饱饭黄昏后,不脱蓑衣卧月明。”虽言牧童,亦折射出古人饮食起居合于自然之态。
尤可留意者,晚餐往往为“食之余”。飧字本义乃是以水浇饭,食朝饔所剩, reuse 而不浪费,恰合道家“物尽其用”之旨。仿佛八仙中铁拐李之葫芦,不弃残余,反酿大药,似拙实慧。
《后汉书》载“非朝铺不得通”,可知“朝”“铺”二时,犹如密钥,调度着一日之作息。人与自然,在此取得朴素而庄严的和解。
是故,一日两餐非仅习俗,实为古人生存之智慧、时代之缩影。今人闻之,或可思忖:食不在繁,时应其道;生不在忙,息合天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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