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备托孤时指定的李严,为何最终被废为平民?

章武三年春,先主病笃于永安,命诸葛亮辅佐刘禅。《三国志》载:“君才十倍曹丕,必能安国。”然托孤大臣中,李严亦位列其中,受命镇守永安,官至都乡侯。
建兴元年,李严被封为都乡侯,假节钺,加光禄勋。然而公元231年,诸葛亮北伐时,李严掌管粮草。雨季导致道路泥泞,军粮迟滞。李严为推卸责任,竟诬陷诸葛亮“虚张声势”,致诸葛亮退兵。
此等行为,实为“自取其辱”。诸葛亮回成都后,李严的罪行昭然若揭,遂被废为平民,徙梓潼郡。正如杜甫所言: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李严之失,正与此境相似。
李严之位,与诸葛亮并列。汉末三公之位,骠骑将军乃其职也。然诸葛亮去世后,蒋琬、费祎继任,二人皆非李严可比。《三国志》载:“都护李严性自矜高。”此“自矜”,实为致命之伤。
李严曾怂恿诸葛亮“宜受九锡,进阶称王”,其心机之深,可见一斑。更讽刺者,他竟主动要求分地设州,自任刺史,此等自私,终成众矢之的。
诸葛亮死后,李严知“无复可用”,遂“激愤而死”。正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所言:“天亡我,非战之罪也。”李严之死,实为“天命”所致。
李严之败,有三因:其一,性格高傲,与蜀汉群臣难合;其二,谋事不密,致粮草误期;其三,私欲过重,图谋不轨。三者相加,终致身败名裂。
李严之死,亦可引以为戒。《道德经》云:“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。”李严之“巧”,终成其“拙”。
李严之案,虽为一人之失,实为蜀汉政治生态之缩影。诸葛亮之明察秋毫,蒋琬之稳重持重,皆成后世典范。
历史如镜,映照人心。李严之悲剧,恰似《资治通鉴》所言:“人之立身,当以德为本。”
结语:李严之废,非一人之过,乃时运之使然。其一生,亦如吕洞宾之“三醉”,终成“黄粱一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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