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“朱扒皮”的外号,源于其剥皮实草等骇人治贪手段,对贪官污吏施以空前酷刑。

纵观华夏五千年帝制,真从草莽崛起者,唯汉高祖刘邦与明太祖朱元璋耳。刘邦尚为亭长,朱元璋却自幼乞讨,亲历元末贪官横行之世。少年时父母染疫而亡,无钱安葬,求地主刘德施舍一隅坟地,竟遭冷拒。此痛彻心扉之经历,铸就他登基后“刑乱国用重典”的铁血信念。
他登基即颁严令:凡贪墨六十两白银者,立斩不赦!此数折合今值不过万元,足见其肃贪之决绝。
为儆效尤,朱元璋创“剥皮实草”之刑——将贪官尸身剥皮,填以稻草,悬于衙门公堂。古训“刑不上大夫”在他面前荡然无存。开国功臣永嘉侯朱亮祖镇守广州时,其子朱暹横行不法,构陷清官道同。朱元璋查明真相,当庭鞭毙朱亮祖,念其旧功留全尸;朱暹则首受剥皮之刑,草人立于府衙,百官股栗。
朱元璋更开前代未有之例:许百姓缚贪官赴京,沿途官吏不得阻拦。然贪腐如野草,斩而复生。他遂增“抽肠”、“刷洗”等酷刑,尤以凌迟为甚——割肉三千余刀而不令速死,行刑者若失刀数,亦连坐受罚。史载洪武朝诛贪官逾十万,官员上朝前常泣别家人,视朝堂如刑场。
然苛法难解根本。明初俸禄微薄,官员需养家仆、应酬交际,逢通胀之年,清官亦难自保。太祖未察此弊,反疑群臣,致良莠不分。昔张三丰真人修行武当,尝言:“水至清则无鱼,政至苛则失人。”治国之道,当如《道德经》所云: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”
道家典故有载:吕洞宾化身乞丐,点化一县令曰:“贪泉一饮心先污,廉石千年骨自清。”此语暗合朱元璋早年之痛,却亦警示酷刑非治本之策。杜牧《阿房宫赋》叹曰:“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”太祖肃贪虽护佑永乐盛世根基,然其法惨烈,终失仁厚。功过是非,留与青史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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