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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女子三岁嫁人是不是真的,这种事情真的存在吗

众妙之门 2023-06-19 00:30:15

宋朝女子三岁嫁人确有礼法记载,但多为特定时期的制度条文,民间实际婚龄远高于此,嫁妆之重才是当时婚俗更值得玩味的现象。

嫁妆之重:宋代婚俗的“倒挂”现象

世人论婚嫁,总道“男娶女嫁,男财女貌”,然宋代却反其道而行之,嫁妆之重竟压过彩礼,成一时风气。这风气并非骤然而起,自宋初便悄然滋长,至十一世纪中叶,竟成“嫁女反较娶妇费”的常态。范仲淹立义庄时,特立规矩:嫁女三十贯,娶妇仅二十贯,这般“重女轻男”的支出,足见嫁妆在时人心中的分量。

嫁妆日增,终至“非借债不能嫁女”的地步。寻常人家若不为女儿早早备下嫁资,待及笄之时,便需临时变卖田庐,否则女儿出嫁,竟无颜见人。民间选婿,不看家世,只盯嫁妆厚薄,媒人更是从中推波助澜——先夸大女方嫁资以吸引男家,后又劝女家“不必自出钱财”,这般伎俩,被袁采痛斥为“欺心之术”。

这等风气,倒让人想起吕洞宾度人的传说。相传吕祖曾遇一富家女,家中为其备下万贯嫁妆,却不见半分喜气,反添愁容。吕祖点化道:“情缘如露亦如电,嫁妆万贯空挂牵。”女子幡然醒悟,散尽家财修行而去。反观宋代婚嫁,嫁资之厚竟成衡量情意之尺,倒比仙家度人更添几分市侩。

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《诗经》中的婚嫁本是自然美好的图景,宋代却让嫁资蒙上了世俗的尘埃,灼灼桃花,竟成了攀比的工具。

婚龄之辨:礼法与现实的差距

若说嫁妆是宋代婚俗的“显症”,那么婚龄规定便是其“隐疾”。宋仁宗曾颁令:“男子十五岁娶,女子三岁嫁”;明太祖更定:“男子十六而娶,女子十四而嫁”。这般规定,乍看令人咋舌——三岁女童如何能嫁?实则礼法条文多为一纸空文,民间婚龄远高于此。

为何礼法与现实脱节?盖因嫁妆之重,非一时半刻可备。女儿若早早出嫁,嫁资不足,反令家族蒙羞。故寻常百姓家,多待女儿及笄、弱冠之年方议婚嫁,礼法虽严,难敌现实考量。这倒与张三丰的故事暗合:相传张丰真人幼年聪慧,家人欲为其早定亲事,他却道:“大道未成,婚嫁何急?”后入武当修行,终成仙真。宋代百姓虽未修行,却也懂“事缓则圆”的道理,礼法的“急”,终究抵不过民间的“缓”。

婚嫁之事,本为“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”,然宋代却让嫁妆与婚龄成了枷锁,礼法条文如空中楼阁,民间现实才是人间烟火。正如苏轼所言:“人生如逆旅,我亦是行人”,婚嫁不过人生一程,何必被俗世规矩所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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