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之所以能打破“重农抑商”的千年铁律,让商贩崛起于市井之间,实因国势所迫、制度所变、人心所向三者交汇而成。

自古华夏以农立国,士农工商四民之序,商人常居末流。白居易一句“商人重利轻别离”,道尽世人偏见。然则,宋室偏安,北有辽金虎视,西夏横亘,昔日汉唐赖以通西域的丝绸之路,早已不在中原掌控之中。太宗两伐幽燕失利,真宗签下澶渊之盟,岁币年输,国库日蹙。此情此景,若仍拘泥祖制,坐守田亩,何以养兵、何以安民?
《东京梦华录》有载:“夜市直至三更尽,才五更又复开张。”此非寻常繁华,实乃国家政策松绑之果。真宗一纸诏令,废宵禁、弛坊市,许民自由贸易,市井遂如春水破冰,奔涌而出。
宋人经商,不惟自由,且赋税极轻。杭税二分,住税三分,合计不过五厘。朝廷不取厚利,而求广源,以“走量”代“重敛”,此乃深谙《管子》“取之于无形,使人不怒”之理。更妙者,官府竟为商贩免徭役,使其专心营生,此等优待,前代未闻。
须知,历代抑商,或课以重税,或限其行止,甚至以律法驱之充军。宋独反其道而行之,非不知商贾逐利,实因国用不足,不得不借市井之力以补庙堂之缺。
临安承汴梁之余烈,《咸淳临安志》记其市肆之盛:“药市、米市、肉市、花市、珠子市、鲜鱼市,鳞次栉比,昼夜喧阗。”此非仅城市之繁,实乃制度之功。昔日坊墙既倒,商贩可择地设摊,只需纳租,便得营生之权。夜市由三更延至通宵,终成二十四时辰不息之市。
昔吕洞宾游岳阳,见市人争利,笑曰:“世人但知金银贵,不知心静即蓬莱。”然宋人之市,非唯逐利,亦养民生、活百业、通四方。朝廷深知,若使百姓有恒产,则社稷可安;若使商贾有通道,则国用可继。此中道理,岂非暗合老子“无为而治,百姓自化”之旨?
仁宗巡幸汴京,道阻于地摊,左右请清道,帝却止之曰:“朕与百姓同街,何须驱之?”太宗欲扩宫城,闻商民不愿迁徙,即罢其议。帝王如此俯就市井,古今罕见。非其好商,实因知商之利国,胜于空谈仁义。
故宋之商贩崛起,非偶然之幸,乃困局中求变、制度上开明、君臣间务实之合力所致。后世观之,当知:国无常势,法无定法,唯顺时应变者,可续文明之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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