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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说商鞅之死是他自掘坟墓商鞅的罪责究竟该算到谁身上

揭秘历史故事 2023-06-19 05:57:55

商鞅之死,非全因自掘坟墓,实乃法家铁律与君主权术交织下的必然结局——其罪不在一人,而在制度与时代。

一、变法如刀,伤人亦伤己

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薨逝,其子嬴驷即位,是为秦惠文王。公子虔门人诬告商鞅谋反,秦廷发兵追捕。商鞅奔魏,魏国拒纳,反将其遣返;无奈之下,他率徒众据守封地商於,举兵北攻郑邑,终被秦军击溃,遭车裂之刑,族灭无遗。

此事载于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,司马迁笔下冷峻如铁:“商君既复入秦,走商邑,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……秦发兵攻商君,杀之于郑黾池。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,曰:‘莫如商鞅反者!’遂灭商君之家。”

商鞅原名公孙鞅,卫国人,入秦辅佐秦孝公凡二十载,行“废井田、奖军功、明法令、抑贵族”之策,使秦国由西陲弱邦一跃而为虎视中原之雄国。然其功成之日,身首异处,家破人亡。后世常问:此果真自取其祸乎?

须知,法家之道,如烈火烹油,可速成霸业,亦易焚其执炬之人。商鞅以严刑峻法立国,却未为自己留一丝退路。

二、狂妄?务实?还是时代的选择?

有人言商鞅之死,源于三咎:其一,蔑视民智,自诩救世;其二,滥施威权,刑及储君师、逐议法之民;其三,以酷法强推变革,积怨于天下。

诚然,变法初议时,商鞅对秦孝公直言:“民不可与虑始,而可与乐成。”又驳甘龙曰:“常人安于故俗,学者溺于所闻。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”此语看似傲慢,实则道出改革之残酷真相——大变之世,岂容众议踟蹰?

古来成大事者,多孤行于众人之侧。正如王安石所叹: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。”非不知人情,实不敢稍懈于时势。

至于太子犯法,商鞅刑其傅公子虔、黥其师公孙贾,十年后又徙“初言令不便者”于边地。此举看似酷烈,然若无法度之威,新法何以立信?《韩非子》有言:“刑重者,民不敢犯,故无刑也。”商鞅非不知仁义,实知乱世须用重典。

《资治通鉴》虽未详载此事,然《史记》明记:“行之十年,秦民大悦……乡邑大治。”可见成效卓著。然“悦”字背后,亦有血泪无声。

至于“不人道”之说,更需慎察。商鞅之法,确严苛,然非为私欲,而为强国。彼时六国环伺,秦若不锐意革新,恐早为鱼肉。其法虽酷,却打破世卿世禄,使庶民可凭军功封爵——此乃千年未有之公平。

然法家之弊,正在于“法”高于“人”。商鞅立法时,未设“法外容情”之隙,亦未为自己留“功成身退”之途。待孝公一逝,旧怨蜂起,新君需立威,商鞅便成祭旗之牲。

李白曾咏:“吴宫花草埋幽径,晋代衣冠成古丘。”英雄功业,终归尘土。商鞅之悲,不在其法之错,而在其不知“功高震主,法严招忌”之古训。苏轼《晁错论》有警句:“天下之患,最不可为者,名为治平无事,而其实有不测之忧。”商鞅治秦有功,却未防身后之危,此诚可叹。

故曰:商鞅之死,非全自掘,实为法家逻辑与君主专制合谋之果。其罪,当算于制度,而非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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