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屠城时放过二十岁以下女子,实因她们被视为繁衍工具与战利品,此乃乱世中人性之暗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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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世烽烟起,屠城之祸屡见于史册。殷商时,战俘充作人祭,视人命如草芥;及至秦末,项羽破襄城,所过无不残灭,男女几无孑遗。明初杨璟攻靖江,部将张彬因受辱欲屠城,幸得制止;然淮安百姓遭元将张明鉴屠戮为食,惨不忍睹。《明史》载:“明鉴遂据城,屠居民以食。”魏晋南北朝尤甚,沈庆之屠广陵,先刳肠决眼,苦酒灌创,然后方加以刀锯,十部正史录屠城四十七次,七十余城化为焦土。人口乃国之根本,屠城失民心而损生产力,何以频发?盖因胜者立威,以血儆效尤,如《孙子兵法》云:“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”,然暴将常背此道。
昔张三丰隐武当,见山下兵燹,叹曰:“杀劫起时,天地同悲。”尝遇一卒执刃欲屠村,三丰以茶代酒劝之:“汝刃下亡魂,或汝前世亲眷。”卒掷刀泣拜而去。此非虚言,实乃道家慈悲化戾气之证。
屠城虽酷,二十岁以下女子常得苟活,非因仁心,实为私欲所驱。其一,弱质纤纤,无力反抗,沦为将士泄欲之具,貌美者更献于上官邀功;其二,乱世子嗣为重,女子如器,专司繁衍,故留之以续血脉。此等行径,映照古时女子地位卑微,命如草芥。杜工部曾咏:“积尸草木腥,流血川原丹”,道尽战祸苍生之痛。然人性幽微处,亦存一线天光。吕洞宾游岳阳,遇屠夫执刀向妇孺,洞宾掷桃枝化虹桥,笑曰:“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。”屠夫顿悟,弃刃归耕。此虽轶闻,却昭示杀伐之中,一念慈悲可转劫运。
史笔如刀,照见兴亡:屠城非勇,实为心魔;留女非仁,终是物化。治世之道,在养民如子,非以血立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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