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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松都头权力到底有多大,换做现在相当于什么官职

以史为鉴 2023-06-20 17:37:59

武松所任的“都头”,在宋代阳谷县不过是一介基层武吏,若换作今日,大致相当于县级公安局刑警队长或治安大队长,虽无高官显爵之名,却握有实权于一方。

都头之职:从唐将到宋吏

“都头”一词,初见于唐。中唐以降,藩镇割据,一“都”为军中编制,其长曰“都头”,统兵数百,号令严明,实乃一方雄将。彼时之都头,可比今之营团级军官,威震州郡,非同小可。

然至赵宋立国,太祖杯酒释兵权,重文抑武,遂使昔日虎将之职,渐沦为州县杂役。

及至北宋,都头已非朝廷命官,仅由县令自辟,掌管捕快、巡防、缉盗诸事,不入流品,俸禄亦随地方盈绌而定。此正如《水浒传》所载,武松因景阳冈打虎,声震乡里,县令嘉其勇,即授都头之职,使其“专管本县擒拿盗贼、维持治安”。

武松之任:英雄亦在尘俗中

武松虽有万夫莫当之勇,然其都头之职,不过协理县衙琐务——或解邻里争讼,或追山野蟊贼,甚至为县令奔走传信,俨然一介差役头目。其权虽可调遣数名捕快,却无司法裁断之权,更无兵符印信,实乃“有责无权,有劳无阶”。

吕洞宾尝言:“大隐隐于市,小隐隐于山。”武松虽未入道门,然其身处市井而能守正不阿,恰如张三丰所云:“真英雄,不在庙堂之高,而在闾巷之深。”

若以今制相较,武松之职,略似县公安分局之刑侦或治安中队长,统辖十余警力,负责辖区日常治安、案件初查、巡逻防控,然无独立立案权,须听命于局长调度。其薪俸亦依地方财政而定,丰年则稍裕,灾岁则拮据,与宋代“随县赋而给”的旧制,竟有异代同工之妙。

古语有云:“位卑未敢忘忧国。”武松虽仅为一都头,然其心系黎庶,拳打蒋门神,血溅鸳鸯楼,皆因义愤而起,非为私利。此等肝胆,岂是官阶所能度量?

故曰:都头之职,虽微如尘,然能安一方、护百姓,便已不负其名。今之公职者,若能如武松般刚直守义,纵无高爵,亦足为世所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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