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丕登基后诛杀丁氏全族,表面是政治清算,实则源于早年一桩悔婚旧怨,其间夹杂着权力之争与人心恩怨,恰如《易经》所言:“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”

曹操子嗣二十五人,最初属意长子曹昂,惜其早逝;又疼幼子曹冲,亦夭亡。嗣位之选,遂落于曹丕、曹植二人之间。朝廷之上,士族纷纷站队,或明或暗,各押其注。有如司马家者,分投两派,兄助丕,弟助植,以求万全;亦有如丁氏一族,孤注一掷,全力扶持曹植,终招灭门之祸。
丁仪之父丁冲,素与曹操交好,曾助其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,故曹操欲以女清河公主许配丁仪,结秦晋之好。然曹丕进言:“丁仪目眇,恐非公主所喜。”曹操遂改嫁公主。后曹操亲见丁仪之才,悔曰:“纵两目俱盲,亦当嫁女与之。”然时机已逝,丁仪遂怀恨于心。
古语云:“宁毁十座庙,不破一桩婚。”曹丕一言之阻,非但毁人姻缘,更为日后丁氏之祸埋下深根。恰如道家吕洞宾点化世人所言:“恩怨如线,缠缚因果,一念不慎,万劫随之。”
丁仪既失驸马之位,又负才名之志,遂倾力助曹植争位,编撰文辞、拉拢势力,与曹丕形成对立。而曹丕亦非宽厚之人,记恨既深,睚眦必报。登基之后,遂以“结党乱政”之名,将丁仪、丁廙下狱诛杀,更夷灭丁氏全族。
权力斗争从无侥幸,站队之选,常系一族存亡。读史至此,犹闻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慨叹:“势利之交,古人羞之。”曹丕之狠戾,丁氏之孤忠,皆在乱世之中如浪涌沙沉,终成一段血色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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