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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私生活混乱惩罚有多严重有人因此被灭族

众妙之门 2023-06-20 21:29:05

古代官员若私生活混乱,绝非小事一桩,轻则削官夺禄,重则满门抄斩——历史早已用鲜血写尽教训。

一、铁律森严:通奸罪与权贵的下场

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,虽权倾一方,与潘金莲私通之事若按明律论处,最少也须监禁一年半载,而潘金莲则判刑更重。更严峻的是,当时律法明文:若丈夫捉奸成双,当场打死奸夫淫妇,可免其罪。

汉代律法则更为苛刻。寻常百姓若有婚外私情,男女皆判苦役——男子筑城,女子舂米。若是官员犯奸,则依强奸罪论处,最重者可处宫刑,一生荣辱尽毁。

汉武帝时,李夫人之弟仗姊得宠,与良家妇女通奸。武帝大怒,不顾姻亲之情,将李氏族诛。此事如一道寒光,照见帝王心术:私德不修,即是国法不容。

二、纳妾避法?官场联姻的禁忌

历代朝廷早看透“以婚避罪”的伎俩。元代即严禁官员与在押者亲属通婚,甚至连辖区民女亦不可娶。至元六年,北京一官员纳犯人之妻为妾,虽经媒妁之言,仍被罚俸一月,可见其察微知著。

清嘉庆年间,浙江一军官与民妇有私,为掩人耳目竟伪造户籍、“明媒正娶”,终被同僚举发,严惩不贷。历代律法在这方面的缜密,正似吕洞宾《百字碑》中所言:“动静知宗祖,无事更寻谁?”——官场之中,万事皆在法眼之下。

究其根本,皇帝严惩官员淫乱,非仅出于道德洁癖。其一在防官员以权谋色、激化民怨;其二亦阻官僚藉婚姻结党,暗成势力,威胁朝廷。如《资治通鉴》中所隐含的治吏智慧:官员失德,乃乱政之始。

历史反复印证:私德不修,终招公议;权欲熏心,必致覆亡。古代律法之严,不只是礼教桎梏,更是一朝统治能否长久的生死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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