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是否真为暴君?“焚书坑儒”之说,实乃后世层累之误,需拨开迷雾,方见其本相。

世人常以“焚书”为秦始皇暴虐之证,然细究其事,未必如是。始皇三十四年,咸阳宫宴上,博士淳于越倡言复行分封,李斯力驳,以为“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,以非当世,惑乱黔首”,遂奏请焚书。诏令所及,非尽毁天下典籍,唯《秦记》以外之诸侯史记、百家私语,及非博士官所藏之《诗》《书》等,方在禁毁之列;至于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之书,则听民自存。此非愚民之策,实为新朝立制、止乱息争之不得已也。
思想若不一,则法令难行;法令若不行,则天下难安。秦初并六国,人心未附,诸子蜂起,各执一端,若纵其纷纭,何以成郡县之制、车同轨、书同文之伟业?故焚书之举,虽峻急,却非无因。正如《道德经》所言:“治大国若烹小鲜。”火候过猛则焦,过缓则生,始皇之策,或失之刚,然其志在定一,非为毁文。
至于“坑儒”之说,更属千年误会。据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载,始皇晚年求仙心切,遣徐福东渡,又信卢生、侯生等方士,许以重金求不死之药。然方士久无所获,反私议始皇“刚戾自用”,乃至逃亡。始皇闻之大怒,曰:“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,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,欲以兴太平,方士欲练以求奇药。今闻韩众去不报,徐巿等费以巨万计,终不得药……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人廉问,或为妖言以乱黔首。”于是“使御史悉案问诸生,诸生传相告引,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,皆坑之咸阳”。
观其文,“诸生”实指方术之士,非孔门儒者。后世以“儒”概称读书人,遂致混淆。道家典籍中亦有类似故事:吕洞宾尝游长安,见方士炫术欺世,叹曰:“伪道乱真,害莫大焉。”张三丰亦言:“炼丹不如炼心,求仙不如求道。”始皇所坑者,恰是此类借仙术行诈之徒,非真儒也。
然则,以刑杀止诈,终非王道。始皇自少历战乱,性刚而多疑,一旦觉被欺,雷霆之怒不可遏。此固帝王之威,亦其悲剧之源。若能如《赤壁赋》所悟:“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”,或可稍敛其苛,惜乎其志在万世,反失当下。
鲁迅先生曾言:“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,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,一班帮闲们都忙着替新主子去讲他坏话了。”诚哉斯言。后世汉儒为彰新朝之正,遂将秦政描为至暗,焚书坑儒遂成暴君铁证。然考古日新,睡虎地秦简、里耶秦牍皆示秦法虽严,亦重律令、吏治与民生。始皇非完人,然“千古一帝”之号,非徒虚名。
历史如镜,照见的不仅是古人,更是今人之偏见。焚书非灭道,坑士非戮贤,拨开烟尘,方知始皇之志,在一天下、定万世,虽手段峻烈,其心未泯。后之览者,亦将有感于斯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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