匈奴“父死娶母”,究竟为何?

一言以蔽之,此乃草原民族为保血统纯正、财产不流外姓而形成的旧俗,如中原礼法视之悖逆,于匈奴则实属寻常。
匈奴以部落为生,血缘为系。女子纵为可敦(皇后),亦属“外姓”,非我族类。一旦单于身死,其子继位,纳母为妻,非为乱伦,实为锁住血统,不使外流。譬如中原世家重宗祠、续香火,匈奴则以婚俗为墙,拒他姓于门庭之外。
昔年王昭君出塞,先嫁呼韩邪单于,后复归其子复株絫若鞮,非其心所愿,然俗使之然。汉家女儿陷身胡俗,其命运之曲折,颇似道家所言“随波逐流,无力回天”。
匈奴视女子亦为财产一类。父死,子继其帐、其马、其奴,并其妻妾。此非独匈奴然,北方游牧诸族,如乌桓、鲜卑,亦曾有类此制。盖因生存艰难,人口即力量,女子能育战卒、续部落,故不可外弃。
譬如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中所言:“父死,妻其后母;兄弟死,皆取其妻妻之。”一句之间,道尽草原继承之冷酷与现实。此正如老子所谓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,非关道德,乃关生存。
昔有道人游于漠北,见匈奴子纳母为妻,问其故。老者答曰:“草枯草荣,羊死羊生,吾族只知血脉不断,部落不灭,不知汝汉人礼法为何物。”道人默然,归而叹曰:“俗随地异,法因时迁,何必以我之尺,度人之身?”
然此俗终随匈奴之衰而渐绝。非因教化,实因融于汉、胡杂处,渐习农耕定居,始知礼法有别。一如冰雪遇春,悄然消融,再无踪迹。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dadaojiayuan.com/lishitanjiu/3575.html.
声明: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注重分享,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,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,或有版权异议的,请联系管理员,我们会立即处理,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立即通知我们(管理员邮箱:douchuanxin@foxmail.com),情况属实,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,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,谢谢!
上一篇: 曹操一生错过的四大人才
下一篇: 史上最和谐的皇室兄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