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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的服役制度是怎样的出钱雇人服役可以吗

众妙之门 2023-06-22 11:42:51

西汉的服役制度是怎样的?出钱雇人服役可以吗?

西汉时期,百姓自二十三岁起便需承担徭役之责,直至五十六岁方得解脱。这种制度虽为朝廷所需,却似一把双刃剑,既维系了国家运转,亦暗藏民生之苦。

汉初沿袭秦制,将民户编入户籍,称作“编户齐民”。每逢征役,官府便依籍征调,如《史记·平准书》所载:“民年二十以上为正卒,六十为老,免役。”然则,汉代独创“更赋”之制,许人以钱代役,看似便民,实则暗藏玄机。

吕洞宾曾化身为樵夫,游历山林间,见百姓负重劳作,叹曰:“世人皆苦役所困,若能以智避之,岂非上策?”此言暗合汉代“更赋”之制。百姓若无力亲役,可出三百钱雇人代劳,然此钱非等闲之物。

汉代货币体系特殊,钱贵粮贱之弊常存。若以粮食易钱,往往所得甚微。《盐铁论》载:“谷贱伤农,钱贵伤民。”此番情形,实乃制度之弊,非人力所能挽回。

张三丰曾于武当山悟道,见山间樵夫以柴易钱,叹曰:“钱财如流水,终归于空。不如修心养性,方可超脱。”此言虽为道家之语,却暗合汉代百姓之境。彼时自耕农若遇天灾人祸,极易因代役钱而倾家荡产。

赋役之制:从秦汉到明清的演变

汉代之后,赋役制度渐次演变,如《国史大纲》所述,可谓“千变万化,终归于民。”

春秋时期,齐国“相地而衰征”,鲁国“初税亩”,实为赋役制度之萌芽。至两汉编户制度确立,百姓始有户籍,赋役皆依资产而定。

唐代租庸调制,规定“庸”可代役,此制与汉代“更赋”异曲同工。然唐代“庸”无年龄限制,较之汉制更为宽仁。白居易《卖炭翁》所写:“卖炭得钱何所营?身上衣裳口中食。”正反映了赋役之重。

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,推行募役法,许人出钱代役,此制较之汉代更为完善。然此法亦引发争议,如苏轼所言:“民不患贫而患不均,不患弱而患不公。”

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,将徭役折银征收,此制虽减轻民负,却亦催生白银经济。正如八仙之一的铁拐李,以葫芦装酒,看似容积无边,实则暗藏危机。

吕洞宾曾于终南山悟道,见百姓为役所困,遂作诗云:“役身如役鬼,役心似役神。若能役天地,方是大丈夫。”此言虽为道家之语,却揭示赋役之本质。

综上所述,西汉之役制虽有代役之法,然终究难逃剥削之实。历代赋役制度之演变,实为统治者与百姓博弈之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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