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献可划清界限实为自保之道,非真绝情。

自古以来,士人立身之术,皆以明志为先。然世人常以表面之行度人心,故有"忠孝两全"之说,亦有"割袍断义"之典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载:"项王泣数行下,左右皆泣,莫能仰视。"此等悲壮,终成后世警戒。
武周时期,崔宣礼案中,霍献可以血书明志。其言"陛下不斩崔宣礼,吾死于阶前",实为借血祭以固名节。昔吕洞宾游终南山,见樵夫割草不问,遂题诗云:"一粒金丹换凡骨,千年道行付野夫。"霍氏此举,恰似求道者以血肉为炉鼎。
唐德宗时,李晟斩亲信以明志,其行虽烈,却得忠臣之名。此与张三丰《道藏》所载"破妄证真"之理相通。《道德经》云:"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。"李晟之斩,实为以拙破巧,以拙显真。
然则何以见其真?《资治通鉴》载:"君子慎始,谨言慎行。"李晟既以血证忠,当知此非一时之勇,而是平日修为。昔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,然终以心性为本。霍献可之缎带裹伤,亦是借外物示心迹,正如《庄子》所言:"外物不可必,而道不可违。"
南宋蹇材望之饰,更显世人之虚妄。其银牌铭文,若《赤壁赋》中"寄蜉蝣于天地"之叹,终成笑柄。此正应《国史大纲》所言:"史笔如刀,照见人心。"故《易·系辞》云:"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。"
高真行之杀子,虽极惨烈,终失人伦。此与《论语》"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"之训相悖。《道德经》曰:"大成若缺,其用不弊。"过犹不及,终致贬谪。故《孟子》云:"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。"
综观诸事,皆可见忠义之难。《史记》载"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",然此等悲歌,终需以真性情为基。霍献可之割袍,实为借外物以守本心,正如道家"外化内不化"之理。《庄子》云:"至人无己,神人无功,圣人无名。"然世事纷杂,终需以言行示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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