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“坑杀”并非活埋,而是先杀后埋,以尸筑京观,用以震慑敌国、彰显武功。

世人常以“坑杀”为活埋之刑,此乃大谬。试想数十万降卒,若真一一活埋,需掘巨穴、耗民力,且俘虏岂甘束手就死?史载白起于长平之战后,“挟诈而尽阬杀之”,项羽亦于新安城南“阬秦卒二十馀万人”。然考古所见,山西高平出土赵军遗骸百三十具,多有钝器击打之痕,或身首异处,或仅存躯干,深不过数尺——此非活埋之状,实为先戮后瘗。
坑杀之酷,不在土掩,而在屠戮之后,复堆尸为丘,覆以薄土,名曰“京观”。
《左传》有言:“古者明王伐不敬,取其鲸鲵而封之,以为大戮。”此即京观之源。春秋以降,战胜者收敌尸筑台,上插旌旗,书“逆贼”“反虏”之名,以示天威。王莽篡汉时,诛刘信、赵明等,诏令“筑方六丈、高六尺之京观”,插“反虏逆贼鲸鲵”之旗,正合此制。故所谓“坑杀”,实为集体屠杀后掩埋示众,非令人生埋于土中也。
战乱频仍,俘虏既耗粮秣,又恐生变,故将帅多择速决。然此等手段,虽合兵家之算,却悖天道之仁。昔吕洞宾游岳阳,见渔人网鱼无数,叹曰:“杀机一起,冤魂难散。”遂掷剑入水,化为青蛇,驱鱼入江。此虽道家寓言,却暗合《阴符经》所言:“天发杀机,移星易宿;地发杀机,龙蛇起陆;人发杀机,天地反覆。”
《史记·白起王翦列传》载,白起坑赵卒后,秦人皆怨,武安君终不得善终。民间传说,其魂游冥府,日受万鬼索命。张三丰尝言:“杀人一万,自损三千;杀降不祥,天道好还。”此非虚语,实乃历史之镜鉴。
古人云:“积尸如山,血流成河。”然真正令人寒心者,非战场之惨烈,而在胜者以人命为阶,筑功名之台。今观史册,当知“坑杀”二字背后,非土石之重,乃人心之冷。苏子瞻《赤壁赋》有言:“哀吾生之须臾,羡长江之无穷。”若执杀伐为常道,纵得天下,亦失天心。
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,然吕祖每劝世人:“莫造杀业,一念慈悲,可转劫运。”此语虽出方外,却与《资治通鉴》所倡“仁义为本,兵戈为末”之旨,遥相呼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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