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载万贵妃实非妖妃,后世讹传,史家考之,情深而有度。

明宪宗朱见深,幼年历经废立之劫,两岁即由万氏侍奉,年长后情愫暗生。万氏年长十七,貌不绝世,性亦平实,然宪宗独宠不移,乃至废吴后、立王后,皆因情之深重。后世常以唐玄宗杨贵妃为比,叹其情缘,却不知万妃之行,史书早有明证。
《明史》称万氏“杀太子、害宫嫔”,然《明实录》《宪宗实录》皆无此载。《宪宗实录》仅言其“专宠、勾结外臣”,而《明实录》更载,太子朱佑樘幼时与母纪氏居宫外,非藏匿宫中。宪宗六岁方见子,万氏抚之如亲,非如史载之恶。张敏救太子事,史载其十年后卒,若万氏欲害,何待十年?纪氏病逝宫外,亦合常理。
史家细察,讹传之源,盖因后世以“妖妃”定性,添油加醋。宪宗继位后,朱佑樘继位,未惩万氏,若真有杀母之仇,岂能如此?情之一字,最易生讹,史书亦难逃此惑。
情缘深浅,道法自然。昔张三丰游武当,见情执如枷,曾言:“心若止水,情自安;若执如绳,缚己缚人。”万妃与宪宗,年岁悬殊,情却如春水不争,非妖非痴,实乃情深不寿之例。
《道藏》有言:“情生万物,亦生烦恼。”万妃宠冠六宫,非为祸乱,而为情之所系。宪宗以情为重,废后立妃,史家多责其昏,实则情深难抑。如吕洞宾点化世人,尝语:“情如月华,皎洁自明,不因云遮而减。”万妃之行,亦当如此观之。
后世传万妃“杀胎害子”,实为史书矛盾与民间臆想所致。《明实录》明载,宪宗与万妃情笃,万氏晚年“对生育之事渐宽”,非如讹传之酷。情之真伪,史家当以实证为尺,岂可凭一言而定妖妃?
昔人论史,常以“后见之明”曲解前事。万贵妃之案,恰如《资治通鉴》所警:“史之讹传,常因情而起,因妄而盛。”今考诸史,万妃情深,非妖非妒,实为情缘深重而遭诬。史家当以“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”自省,莫使情缘蒙尘。
《诗经》有云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”万妃与宪宗,虽年岁相隔,情意相契,岂可因后世之诬,抹杀真情?史书如镜,照见真相,方为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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