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宣宗朱瞻基对待朱高煦与朱高燧的差异,实为权力博弈与宗室伦理的双重映照。

《明史·朱高煦传》载:"高煦性骄悍,屡谋不轨。"其人素有野心,曾借"靖难"余威图谋不轨。宣德元年(1426年),朱高煦于山东起兵,自诩"天命所归",然其行径终成镜花水月。史载其"被擒后,帝命以铜釜覆之,炽炭焚其足,遂毙",此等处置实为明初宗室制度的残酷写照。
朱高煦之祸,始于其父朱棣对皇位继承的反复。《明实录》载,朱棣曾谓:"高煦类我",此言既显偏爱,亦埋祸根。朱高煦得此暗示,遂与弟朱高燧共谋,屡陷嫡长子朱高炽。然朱棣虽怒,终以"父子之情"宽纵,此中权衡可见一斑。
《明史·朱高燧传》云:"高燧素有谋逆之迹,然终得善终。"其叔朱高燧之幸,非因仁德,实为时势使然。昔年朱棣病重时,曾有大臣欲拥戴高燧,然朱棣"以嫡长子之故,终未加罪"。
朱高燧之存,恰如吕洞宾点化世人。《道藏》载:"仙人度世,必先观其机缘。"朱高燧虽有逆心,然其时朱棣已定储君,朱高炽亦得人心,所谓"天命"已定。宣宗朱瞻基即位后,虽有臣僚请诛高燧,然其言:"父皇与叔亲厚,不忍加刑",此中深意,实为权谋之术。
《资治通鉴》有云:"天子无亲,天下为公。"宣宗之宽,非因亲情,乃因高燧已无威胁。朱高燧之谋,始于朱棣之偏爱,终成宣宗之棋局。正如张三丰《道论》所言:"物极则反,盛极必衰。"朱高燧既无皇位可图,自然无须诛杀。
观此二叔之命运,恰如《赤壁赋》所言:"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。"宗室之争,终归于天命与时势。宣宗之处置,实为维护皇权的必然选择。朱高煦之死,警示后世;朱高燧之存,亦为皇权平衡之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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