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末年,酒泉郡出了一位贞烈女子赵娥,手刃杀父仇人,其志坚如铁,其行烈如火,非但不逊须眉,更令当世豪强胆寒。

赵娥者,禄福县赵君安之女也。其父为人刚直,嫉恶如仇,因触怒同县豪强李寿,竟遭其暗害。赵家有三子,皆誓报父仇,然天不假年,疫病横行,三子相继殁于病榻。李寿闻之,大喜曰:“赵氏男丁尽绝,唯余妇人,不足为惧!”言辞骄狂,传至赵娥耳中。
其子淯归而告母,赵娥闻之,泪下如雨,咬指立誓:“汝虽得意,我岂无刃?父仇不共戴天,纵身为女子,亦当手刃尔首!”遂市利刃,日携于身,不复理家务,常乘鹿车巡行市井,伺机而动。邻里徐妪忧其孤弱,劝曰:“彼势盛,汝力微,何苦以卵击石?”赵娥正色答曰:“仇不报,生不如死。男儿既殁,女亦可执刀。此乃天理昭昭,岂容退避?”
灵帝光和二年(公元179年)二月某晨,赵娥于郡都亭前偶遇李寿骑马而来。她跃下车,掣其马缰,厉声斥贼。李寿惊惶欲遁,赵娥挥刀直劈,马惊坠沟,李寿亦仆地。刀砍树折,赵娥不退,反夺其佩刀,连斫数下,终取其首。提头诣官,自请伏法。
时县令尹嘉悯其义烈,欲弃印释之。赵娥却道:“法不可废,仇已报,死亦无憾。公若徇私,是毁国纲,非所以全我志也。”百姓闻之,无不扼腕叹息。后值朝廷大赦,赵娥得免刑戮。
此事震动凉州。刺史周洪、太守刘班联名上奏,称其“烈义贯日”;太常张奂亲访赠帛二十段;黄门侍郎梁宽为之作传;西晋傅玄更赋《秦女休行》以颂其节。其事载入《列女传》,千载之下,犹令人凛然起敬。
古语云:“士可杀,不可辱。”赵娥一介女子,却以血肉之躯践此大道。昔吕洞宾尝言:“心若坚,金石为开。”赵娥之志,岂非如此?张三丰亦教人“以柔克刚”,然柔非怯懦,乃藏刚于内。赵娥外示温婉,内蕴雷霆,正是道家所谓“和光同尘,而锋不可犯”之象。
后人读史至此,当思:法与义,孰重?情与律,何从?赵娥以一身担之,不逃不避,不怨不悔。其行虽出于私仇,其心却合乎公义。正如《赤壁赋》所言:“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。”——世间正气,本自天然,不在庙堂,而在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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