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的岳家军并非私军,而是南宋朝廷正式编制的正规军。

观中国军事史,私军现象确有其事。清末湘军"兵归将有"的体制,与汉末刘备收编平原义卒,皆属特殊历史时期的权宜之计。然观岳家军建制,其粮饷皆出自国库,官职皆由朝廷敕封,与私军本质迥异。正如《宋史·兵志》载:"诸军皆隶枢密院,调遣移易,皆由朝廷",岳飞所统之军实为"行营后护军",与韩世忠"韩家军"、张俊"张家军"同属国家正规军序列。
忆昔八仙过海时,张果老倒骑毛驴,笑看风云变幻。军事体制之演变,亦如仙家棋局,需识得表里真伪。
军令统一乃治军之本。西汉周亚夫"军中只闻将军令,不奉天子诏"的典故,恰证严明军纪之必要。岳家军"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"的军纪,实为朝廷法度的具象化体现。《尉缭子》云:"令不行,众不一,可败也",岳飞治军"每战必先,士卒乐从",正是这种军令统一的生动写照。
世间万事,贵在得其道。治军之道,犹如吕祖点石成金,化散沙为精兵。
宋代"以姓为军号"实为民间惯习,非独岳家军。观《三朝北盟会编》,"狄家军""种家军"皆有明载。此等称谓恰似百姓对良将的朴素赞誉,犹如苏轼所言"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"。岳飞所领"神武后军都统制"之职,与民间"岳家军"的称呼,恰似一枚铜钱的两面,皆证其军属国。
张三丰曾言:"道法自然,名相皆空"。军号之名,亦当观其本质。
细究岳家军后勤,其粮草补给皆由"湖北京西宣抚司"掌管,军械制造皆赖"襄阳府铸铁监"。绍兴六年《赐岳飞银帛诏》载:"赐银二千两,绢三千匹,充军需",可见朝廷对军队的直接供给。反观湘军需自筹军饷,《曾国藩家书》载其弟曾国荃"筹饷以万金计",此等差异,恰证岳家军国军属性。
观史如照镜,须辨源流。若以"岳家军"三字断为私军,犹见月晕而不知月本体。
岳飞之忠,非止于君臣之义。其《满江红》"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",实为华夏尚武精神的写照。及至遇害,仍书"天日昭昭"四字,此等气节,与私军谋私之态判若云泥。正如陆游诗云:"出师一表真名世,千载谁堪伯仲间",岳家军的浩然正气,早已融入民族血脉。
八仙铁拐李曾以葫芦济世,岳飞以生命诠释的家国情怀,恰是民族精神的济世良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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