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古代建筑多用石材,中国则偏爱木构,其因有三:地理物产之异、营造技艺之别、文化精神之殊。

华夏之地,林木丰茂,自古便以木为材。《考工记》有言:“天有时,地有气,材有美,工有巧。”秦之阿房,汉之未央,皆取巨木为栋梁,非好奢靡,实乃顺天应地。山川广袤,松柏成林,匠人伐木为屋,如庖丁解牛,顺势而为。反观希腊半岛,山石嶙峋,林木稀疏,耕土尚且不足,何来余木以筑广厦?故其民凿石为基,垒岩为墙,非不欲木,实无木可用也。
昔张三丰游武当,见山势起伏如龙,遂依岩构殿,不伐一木,不毁一石,谓“道法自然”。此亦东方营造之旨——因势利导,不强求于物。
欧洲所存古建,多为教堂、城堡,巍峨耸立,动辄百尺。哥特式尖塔刺破苍穹,欲接天听,若以木为之,岂能承其重、抗其风?故非石不可。然平民居所,实多茅茨木屋,与中土百姓之庐舍相去不远,唯难历风雨,遂湮没于岁月。是故今人所见“欧洲石建”,实乃宗教与权力之遗存,非全民之常居也。
木者,生发之象;石者,凝固之形。东方重生生不息,《周易》云:“生生之谓易。”故宫室可焚可朽,然礼制不灭,宗庙可再建,香火不断。西方则求永恒不朽,教堂如磐石,欲使神谕永驻人间。此非优劣之分,乃心性之异也。
古罗马人精于拱券,希腊人善理几何,其石构之术,确非蛮力可成。然中华匠人亦非粗疏,榫卯相扣,不用一钉,地震而不倾,风雨而不散。山西应县木塔,屹立千年,便是明证。所谓“技进乎道”,东西各有其妙。
然须警醒者,今人常执一端而贬他方,或谓“石建文明高级”,或言“木构落后短视”,皆失之偏颇。文明如水,因地而流,因时而变,岂可执尺量海?
吕洞宾尝游岳阳楼,见渔舟往来,笑曰:“世间万法,不过一苇渡江。”建筑亦如是——石可载道,木亦通神。但看人心所向,不在材质之坚脆,而在精神之高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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