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因胡美擅入后宫、僭越礼制,加之权力斗争,终将其赐死。

胡美原名廷瑞,避朱元璋"国瑞"之讳而改名,其名含"美"字,暗含时势之机。昔年陈友谅麾下任江西行省丞相,然见其屡败于朱元璋,遂萌生易主之念。史载"龙兴之降,非城破而降,乃计成而降",胡美以"保全旧部"为条件,与朱元璋达成协议。刘基曾言:"此非降也,乃取势之术。"朱元璋虽怒其轻慢,终以"不战而取城"之利,允其留兵自守。
然胡美之智亦显其险。其外甥康泰拒降,胡美竟以"吾舅亦可为敌"为由,暗示朱元璋除之。徐达破城后,朱元璋念其旧功,未加诛戮,此中权谋,恰如《鬼谷子》所言:"圣人之道阴,愚人之道阳。"
胡美功业显赫,破武昌、平张士诚,封豫章侯,世袭罔替。其女入宫为贵妃,朝野称"国丈"。然《明史》载:"胡美之祸,始于僭越。"洪武十七年,朱元璋以"私入后宫"之罪赐死,时人多疑其另有隐情。
昔年张三丰游于武当,尝言:"权臣之祸,不在功高,在于心存侥幸。"胡美或因宠极生骄,逾越礼制。《资治通鉴》云:"君之宠臣,多以骄纵致祸。"朱元璋素以严刑峻法著称,若真有秽乱后宫之事,必诛九族。然史书未载实证,或为权谋之需。
后世评说,多谓胡美之死为"兔死狗烹"。李善长案发后,朱元璋以"奸党"之名清算旧部,胡美或成政治牺牲品。此情此景,恰如《道德经》所言:"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大于欲得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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