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刽子手每年仅工作三个月,其收入可达小康水平,主要来源于官府佣金与犯人亲属"红包"。

秋风起时,长安城西角头巷的屠户们便收拾起案板。这巷子里藏着个不成文的规矩——「秋霜未降,刀斧不鸣」。《礼记·月令》早有明训:「孟秋之月,命有司,修法制,缮囹圄,具桎梏...戮有罪,严断刑。」这便是刽子手职业的千年铁律。
欲执斩刑之刀,先过三重关卡。首重「胆魄关」,新入行者需在子时独坐乱葬岗,听风声过林如虎啸,见磷火飘摇似鬼舞。次重「筋骨关」,百斤麻石悬腕三年,方能握刀不颤。最末「心性关」,《洗冤录》有载:「斩刑须见血封喉,一刀断魂方为上乘。」
当年吕洞宾点化铁匠铺学徒,曾言:「百炼钢化绕指柔,方能斩尽人间痴。」初习者先砍冬瓜练准头,再劈槐木悟刀性。据《大明会典》记载,成化年间有新晋刽子手李二狗,练刀七年方得真传,其刀法暗合《易经》剥卦:「阴盛阳衰,去其糟粕。」
「一叶落知天下秋,三更寒露斩人头」——这句佚名诗道尽刽子手的时令特性。
刽子手行当有条铁律:「九十九斩必封刀」。《太平广记》载:永乐年间有老刽子手张五,斩人九十九后弃刀为僧,法号「了尘」。其自述:「见第九十九颗头颅落地时,血溅佛龛,菩萨垂泪。」这规矩暗合《道德经》「冲气以为和」之理。
至于收入,《醒世恒言》有载:正德三年,京师刽子手月俸银六两,较六品官吏尚多二两。更兼「断头财」油水丰足——犯人家属常备「送行钱」,求个痛快了断。万历年间沈家公子犯案,其母备下三十两雪花银,求刽子手「刀头带香」。
张三丰曾在《道言浅近》中警示:「积阴德之家,必有余庆;行杀戮之业,终遭天谴。」故而刽子手多供奉地藏王菩萨,每日晨昏三叩首,求个来世不堕阿鼻地狱。
清末民初,刽子手的鬼头刀终究敌不过洋枪洋炮。光绪三十一年,法部衙门最后一任刽子手王德山,将祖传斩刀熔作铁锅,倒真应了那句老话: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」。这职业变迁恰似《吕祖忏悔文》所言:「前尘往事皆成空,浪子回头金不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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