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去秦国之外的其余六国之所以能臣服于汉朝、坦然接受其统治,根本原因在于汉初采取了“郡国并行、尊重旧俗、分权自治”的柔性政治策略,既避免重蹈秦朝高压速亡之覆辙,又满足了关东六国复国自治的普遍诉求。

春秋战国五百余年,列国纷争,民不聊生。秦以虎狼之势,十年吞并六国,一统天下。然其“破人国家,灭人社稷,绝人后世,罢百姓之力,尽百姓之财”(《史记·张耳陈余列传》),以法家峻法强推秦制于关东,无视六国数百年礼乐传统与社会结构,终致“天下苦秦久矣”。秦祚仅十五年而崩,非天命不佑,实乃民心尽失。故秦亡之后,六国旧贵族与地方势力纷纷拥立故王之后,复国之声四起,此非怀恋旧主,实为对秦式集权之本能抗拒。
刘邦虽出身微末,却深谙“马上得之,不可马上治之”之理。他虽继承秦之郡县框架与律令制度,却在政治实践上大行妥协之道。其高明处,在于“外示宽仁,内握枢机”——表面恢复战国格局,实则以分封换稳定,以自治换忠诚。汉初实行郡国并行之制:关中十五郡直属中央,为帝室根基;关东广大地域则分封异姓、同姓诸侯,如韩信、彭越、英布等,皆得裂土称王,掌军政、任官吏、收赋税,俨然战国旧邦再现。此举看似倒退,实为高明的政治缓冲。
尤为关键者,汉初奉行黄老之术,“无为而治”,不急于文化整合,亦不强推秦俗于东方。正如曹参继萧何为相,“举事无所变更,一遵萧何约束”(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),此非因循守旧,而是深知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之深意。关东诸侯得以依本地风俗施政,士民情感有所依托,自然心向汉廷而非视之为新秦。故六国遗民虽恨秦入骨,却对汉室无甚抵触——盖因汉未夺其社稷,反还其自治之权也。
诚如古诗所云:“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。”(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)刘邦之智,正在于不求“至察”,而容多元;不求速同,而徐图久安。彼时天下初定,人心思静,与其强压而速乱,不如宽纵而缓治。六国既得复其名、守其土、用其人,复有何求?故能坦然受汉之封,甘为藩屏,共维新朝。
综上观之,汉之所以能抚平六国之怨、化敌为臣,非恃兵威,而在政略之柔韧与识见之深远。历史之鉴昭昭:统一之基,不在铁血,而在人心;长治之道,不在整齐划一,而在兼容并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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