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庆帝给和珅列的二十条大罪中,真正令其丧命的并非贪腐或渎职,而是暗藏的权力博弈。

嘉庆四年(1799年)正月初三,乾隆帝驾崩的噩耗传来,嘉庆帝立即展开雷霆手段。次日即下令革职和珅,正月初七抄没其府邸,十一日发布上谕列举二十条大罪。这番动作之迅速,犹如《明史·严嵩传》所载"朝令夕改,如履薄冰",可见嘉庆对和珅的深恶痛绝。
史料记载,和珅的罪状涵盖渎职、泄密、贪腐等多重罪名。但细究其详,竟未见"结党营私"之条。这恰似《清史稿》所言:"权臣之祸,不在其贪,而在其势"。嘉庆帝亲自质问直隶布政使吴熊光:"人言和珅有异志,有诸?"吴熊光笑答:"凡怀不轨者必收人心,而和珅则满汉无归附者。"此番话暗合《资治通鉴》"权臣不结党,反易制"的深刻洞察。
和珅虽以贪腐著称,却始终未涉足结党营私。正如《清朝野史大观》所载,其能在军机处立足,正是因"不结党而得众心"。乾隆帝曾言:"和珅可为朕之臂膀,亦可为朕之利刃",可见其平衡朝局的特殊作用。
嘉庆深知和珅乃乾隆亲信,其言行皆受帝王默许。《国史大纲》有云:"权臣之死,常非其罪,而为其势"。嘉庆虽痛恨和珅,却不得不承认其"文武双全,通四译"的才能。马戛尔尼使团在《英使谒见乾隆纪实》中记载:"和珅仪态庄严,谈吐精妙,诚非凡品",此等人物若留于朝,必成隐患。
和珅之子丰绅殷德的结局颇具深意。嘉庆七年特赐其"民公品级",恰如《明史·张居正传》所言:"功过相抵,终得善终"。这说明嘉庆并非单纯清算和珅,而是通过其家族彰显政治权威。
"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",和珅的二十条大罪,实为嘉庆巩固皇权的必经之路。
和珅的覆灭,折射出封建王朝的深层矛盾。正如南怀瑾先生在《论语别裁》中所言:"权臣之祸,不在其贪,而在其权"。乾隆晚年宠信和珅,实为维持朝局平衡的无奈之举。嘉庆继位后,必须打破这种"和珅-乾隆"的权力纽带。
《明史》记载的严嵩、张居正等权臣,其结局皆印证着"功高震主"的宿命。和珅虽未谋反,但其"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"的地位,已构成对皇权的潜在威胁。正如《孟子》所言:"权臣之祸,始于宠信,终于清算"。
"忠言逆耳利于行,良药苦口利于病",嘉庆对和珅的清算,实为巩固统治的必然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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