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开《明史》,傅友德的结局就像一面镜子,照见了洪武末年"飞鸟尽良弓藏"的残酷政治生态。这位为大明立下汗马功劳的将军,最终竟落得"赐死"二字收场,实在令人唏嘘。

关于傅友德之死,最戏剧性的说法莫过于"赴宴杀子"的记载。这个版本在张岱《石匮书》和四库本《明史考证》中均有提及:蓝玉案发后,傅友德在冬宴上因剩菜被斥不敬,竟提二子首级入宫,最后拔刀自刎。
但细究之下漏洞百出:其一,明朝宫廷戒备森严,武将赴宴岂能携带匕首?其二,驸马身份的儿子若在家,如何能"顷刻提首"?正如《廿二史札记》所言:"野史多妄,不可尽信"。
查证中华书局版《明史》,记载简明扼要:"二十五年请田触怒...二十七年赐死"。而《明太祖实录》更直接标注"坐事诛",与蓝玉案时间高度吻合。
正如《明史纪事本末》所叹:"太祖晚年,功臣鲜有能全者"。傅友德之死,本质是朱元璋"剪除棘刺"的必然结果。那位曾写下"将军金甲夜不脱,半夜军行戈相拨"(岑参《走马川行》)的猛将,终究敌不过帝王心术。
值得玩味的是,《明史》特别记载傅友德"请怀远田千亩"触怒朱元璋的细节。爱民如子的洪武皇帝当场引用公仪休拒鱼的典故斥责:"禄赐不薄矣,复侵民利何居?"这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。傅友德的悲剧,恰如韩信临刑前的哀叹:"狡兔死,走狗烹"。当天下大定,那些曾"气吞万里如虎"的开国武将,反而成了皇权最大的威胁。洪武二十七年的冬天,应天府的雪地里又添了一缕忠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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