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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是怎么催婚的剩男剩女是真的要坐牢吗

以史为鉴 2023-06-26 23:44:15

在古代,剩男剩女确实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,但背后的原因远比现代人想象的要复杂得多。

古代催婚的胡萝卜:政策与奖励

“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”,这句古语道出了古人对婚育的重视。早在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中就记载,古代政府会在仲春时节举办名为“奔”的相亲大会,为单身男女提供婚配机会。这种制度体现了古人“合卺而酳,亲迎以礼”的婚俗智慧。

更有意思的是,古代统治者为了鼓励生育,想出了不少“花招”。越王勾践在卧薪尝胆时期就规定,生男孩奖励两壶酒和一只狗,生女孩则奖励两壶酒和一头猪。如果母亲生了二胎,还能得到活的牲畜奖励,生了三胎,政府甚至会出钱雇奶娘帮忙照料孩子。这让人想起《诗经》中“宜尔子孙”的美好愿景,古代统治者对人口的重视可见一斑。

无独有偶,齐国也采取了类似措施。政府设立掌幼官和掌孤官,前者奖励生育多的妈妈,后者则妥善安置孤儿。比如生三个孩子就可以免除赋税,再生一个全家赋税都免了。这种政策不仅体现了“仁政”的理念,更反映了统治者对人口增长的迫切需求。

古代催婚的大棒:刑罚与惩罚

然而,当胡萝卜政策失效时,古代政府就会祭出大棒。以越国为例,规定女子十七必须出嫁,男子二十必须娶妻。汉朝更是严格,女子十五岁到三十岁必须完成婚嫁,否则就要受到惩罚。

《宋书》记载:“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坐之。”意思是说,如果女子过了十五岁还不嫁人,全家都要被处罚。这种规定不仅让人感叹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严厉,更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婚育的高度重视。古人认为,及时婚配不仅是个人大事,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计。

到了汉惠帝时期,惩罚措施更加具体。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。这里的“算”是古代的人头税单位,相当于今天的1500元以上。这种惩罚措施不仅针对个人,还会连累家庭,让人不禁想起《左传》中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的说法,婚育在古代确实与国家大计紧紧相连。

由此可见,古代催婚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,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。统治者们深知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”的道理,通过各种政策和刑罚来确保婚育的及时性,以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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