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的长河中,朱元璋以善待百姓著称,但为何在后世却多被描绘为暴君?

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,深知民间疾苦。建国伊始,他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严厉打击官吏贪腐,加强监督,善待百姓。这些措施在历朝历代中无出其右者。
首先,朱元璋制定了封建社会史上最为严苛的法律《大诰》——“凡贪墨六十两者,一律杀无赦”、“剥皮实草,鞭杀”。对盗匪流寇,抢劫者亦是严厉惩处,《大明律》规定:“凡窃盗已而不得财,笞五十,免刺”、“三犯者绞。以曾经刺字为坐”。 “凡强盗己行而不得财者,皆杖一百、流三千里;但得财者,不分首从皆斩”。正是通过这一系列法令,从法律基础上保证了百姓的安居乐业。
其次,在法令的基础之上,朱元璋还建立了一套从地方到中央的完善的监察体系。1373年,他在六部之中设置监察科,每科给事中二人,虽然品秩仅为七品,但职责重大:“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”。1382年,又设立了锦衣卫,从事侦察、逮捕、审问、判刑等活动。此外,朱元璋还将监督权下放给了底层百姓,凡有贪腐者,百姓可以直接捆束送往京师,有阻拦者一律杀无赦。
除了严苛的法令和严密的监察体系外,朱元璋还设立了一系列福利机构来保障民生。洪武元年,他下诏:“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,官为存恤”(《明太祖实录》卷34)。洪武五年,“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”,对于不收容的官司,明确规定要处以杖刑,克扣粮草者,以监守自盗论。规模之大,更是达到天下府州县俱有。
漏泽园,则是官府设置的免费埋葬过世死者的制度。始创于宋朝,而在明代建立伊始,朱元璋便下令民间设置义冢。
惠民药局,由政府免费给穷困患病之人看病、免费领取药品。诞生于宋朝的惠民药局,在元朝时继续发展,到了明代时期朱元璋对医药也非常重视,1370年在北京设“惠民药局”,行使对全国药业的管理职权,各地也相继设立惠民药局主管当地的药业。
封建社会一直存在着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,这对孪生子也一直伴随整个封建社会演进。在构建了古代中国最为严苛的法令以及监督体系之后,朱元璋几乎事无巨细地为底层群众量身定做了最为完美的制度。
然而,在后世的众多书籍之中,朱元璋似乎与“残暴、暴君”如影随形。那么到底是得罪了谁呢?
任何措施的实施,都是实现动量平衡的相互妥协。作为对立的阶级,农民阶级的利益得到了保障,便会损害地主阶级的利益。而历史书又是谁书写的呢?官吏、文人,更遑论清修《明史》。
在洪武四大案中,“空印案”“郭恒案”对贪墨的官吏进行了大规模的镇压,而胡惟庸案、李善长案、蓝玉案,正如人之双面,事之可否,胡惟庸等人有功于社稷,但也涉及贪墨等枉法之事实。更遑论狡兔死,走狗烹,历朝历代皆有。刘邦一样诛杀韩信等。
诚然,朱元璋为官吏设置的俸禄随着社会发展显得更加捉襟见肘。为地主阶级代表的文人、官吏,在仕途上因条件严苛而求而多不得,自然会导致贪腐问题日渐加重,一如严嵩者层出不穷。作为回馈,他们自然而然地会为自己的行径找寻遮丑布。于是,对百姓最好的朱元璋便成了他们笔下弑杀功勋、滥杀大臣的暴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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