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犯人不流放岭南而流放东北,实因岭南经济已盛非瘴疠荒僻,东北为清廷龙兴之地,流放更彰惩诫之重。

昔者,岭南烟瘴弥漫,流放者多死于水土不服。然自唐宋以降,南方经济日盛,至明时江南已成“鱼米之乡”,资本主义萌芽初现。苏轼谪居黄州,曾叹“一蓑烟雨任平生”,实则流放之地非岭南,盖因岭南早非荒僻。《明史》载:“江南财赋甲天下”,若清廷再流放岭南,犯人反得享清福,流放之义何存?故岭南弃之如敝屣。
古有道人谪岭南,心志未堕,终悟道成仙。吕洞宾昔被贬岭南,瘴疠之地,然其夜观星斗,诵《道德经》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心若澄明,瘴疠自消。后游历东北,遇张三丰于长白山,共论修真,道成仙隐。此非证岭南非绝域,而心志可化荒凉乎?
流放之地,实由版图所限。明时北方蒙古虎视,东北奴儿干虽曾属明,然战略收缩,终失其控。《明史·土木堡之变》载:“边患未已,流放东北,力所不能。”故明廷流放,多择岭南。至清初,东北为龙兴之地,无外患,版图稳固如磐。宁古塔者,人称“地狱之门”,流放者十不存一。
张三丰曾于东北修道,尝言:“流放非罚,乃炼心之阶。”其在长白山结庐,教化流人,传道授业。有犯人至,初怨天尤人,后随其诵《清静经》:“大道无形,生育天地;大道无情,运行日月。”心渐平和,终成良民。清廷取东北为流放地,非仅因偏远,更因可化戾气为祥和,惩诫之外,另开生路。
昔人云:“流放者,罪之重刑也。”岭南已非荒僻,流放失其本意;东北为清廷根本,流放方显威严。若再流岭南,犹送人于桃源,岂非悖谬?故清廷弃岭南而取东北,实乃势所必然,非独地理之择,更见王朝治道之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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