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是史上第一贪?不是和珅,而是明朝那个被凌迟3357刀的"立皇帝"刘瑾!

说起明朝正德年间的权阉刘瑾(1451-1510),《明史》记载他本是陕西兴平人,原姓谈。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,净身入宫后冒姓刘。这让我想起《醒世恒言》里那句"势败奴欺主,时衰鬼弄人"——谁能想到这个吃尽苦头的小太监,后来竟成了与皇帝并称的"立皇帝"?
他侍奉太子朱厚照(即后来的明武宗)时,把察言观色的本事练得炉火纯青。等太子登基,刘瑾便日日带着皇帝看歌舞、观摔跤,花样百出得就像现代真人秀导演。《万历野获编》里说,当时北京城百姓都传:"金銮殿上坐着'朱皇帝',司礼监里站着'刘皇帝'"——这"站皇帝"的称号,可比和珅的"二皇帝"威风多了!
正德五年(1510年),当杨一清联合张永揭发刘瑾十七条大罪时,抄家结果让满朝哗然:黄金250万两,白银5000余万两,这数字相当于当时明朝十年财政收入!《明实录》记载更发现伪玺、玉带等僭越之物,连随身折扇都藏匕首。难怪武宗看完奏折气得发抖,当即下旨:"凌迟处死,不必覆奏!"
行刑那天,北京菜市口比过年还热闹。刽子手按《大明律》剐了3357刀,整整三天才割完。百姓们竟相争购其肉,一文钱一片当场生啖。这场景倒应了那句"善恶到头终有报,只争来早与来迟"。当年白居易骂权贵"虐人害物即豺狼,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",不想七百年后真有人被百姓生啖其肉。
如今故宫的汉白玉阶上,或许还留着刘瑾当年跪迎圣驾的膝盖印。但历史最讽刺的莫过于——和珅抄家所得相当于乾隆朝15年岁入,而刘瑾的赃款却能抵大明十年国库!《国史大纲》说得透彻:"宦官之祸,始于东汉,盛于唐,极于明",这个"极"字,怕是要着落在刘瑾身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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