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灭亡时,确实欠下了高达13亿两白银的外债。这笔沉重的债务,源于晚清时期列强的步步紧逼。

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,短短60年间,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,外债总额竟高达13亿两白银!
其中,1900年《辛丑条约》的赔款数额最为惊人,4.5亿两白银的本金,加上利息,总计高达9.8亿两!
这笔巨额债务最终由新成立的民国政府承担。有趣的是,即便清廷已被推翻,各国列强仍对这个名义上的"满清政权"念念不忘。
孙中山先生曾感叹:"外债如山,民不堪命。"他不得不采取特殊手段争取列强支持。
正如杜甫所言:"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"当时清政府将赋税转嫁给平民百姓,导致民不聊生。
令人唏嘘的是,部分列强在获得赔款后又主动退还,但这绝非出于慈善。
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后,竟将其用于支持中国教育,培养了大批留美人才,包括后来的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。
梅贻琦先生后来在台湾建立清华大学,其经费仍来自庚子赔款的余利。
正如李白诗云:"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。"这笔债务最终化作了推动中国教育事业的力量。
而德国、奥匈帝国等战败国,以及后来的苏联,也都以不同方式减免了清政府债务。
直到1938年,庚子赔款已偿还约三分之二,共计6亿5237万两白银。
更值得一提的是,各国在退还赔款时都附加了条件,实则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。
正如古人所言:"前事不忘,后事之师。"这段历史提醒我们,国家主权的重要性和独立自主的可贵。
即使到了抗日战争时期,国民政府仍在支付日本的赔款,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历史的讽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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