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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产上台后实行了三项重要政策,有何影响

揭秘历史故事 2023-06-29 10:41:42

子产上台后的三项重要政策及其影响

子产上台后实行的三项重要政策分别为“为田洫”、“作丘甲”和“铸刑书”,这些政策不仅巩固了郑国的中央集权,还为郑国在强敌环伺的环境中赢得了生存空间。

子产的艰难抉择

鲁襄公三十年,郑国子皮将国家权力授予子产。面对外有晋楚两大强权,内有“七穆”争夺的局面,子产深知自己出身微弱,不敢轻易接受。他直言:“国小而偪,族大宠多,不可为也。”然而,子皮以自己的权威为子产背书,保证道:“虎帅以听,谁敢犯子?子善相之,国无小,小能事大,国乃宽。”在这样的支持下,子产才敢有所作为。

子产为政后,首先采取了“有事伯石,赂与之邑”的策略。尽管这一举措引起了子大叔的质疑,但子产以《郑书》为依据,解释道:“安定国家,必大焉先。姑先安大,以待其所归。”这表明子产虽然对“族大宠多”的现象有所顾忌,但深谙为政之道。

子产的三项重要政策

子产上台后,实施了三项重要政策:为田洫、作丘甲、铸刑书。

首先是“为田洫”。子产执政之初,便着手整顿田地,使“都鄙有章,上下有服,田有封洫,庐井有伍”。这一政策并非子产首创,早在子驷时期就有过类似的尝试,但结果却引发了大乱。《左传》记载:“初,子驷为田洫,司氏、堵氏、侯氏、子师氏皆丧田焉,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,因公子之徒以作乱。”子驷的失败在于侵犯了贵族的利益,导致了动乱。然而,子产深知郑国必须“敬共币帛,以待来者,小国之道也。牺牲玉帛,待于二竞,以待强者而庇民焉”。面对沉重的负担,子产不得不通过改革增加国家收入,以应对晋楚两国的勒索。因此,他采取了较为温和的方式,将土地的主权收归国有,但给予开垦者使用权。在子皮的支持下,这一政策得以顺利实施,并逐渐得到了人民的认可。

《左传》记载:“从政一年,舆人诵之,曰:‘取我衣冠而褚之,取我田畴而伍之。孰杀子产,吾其与之!’及三年,又诵之,曰:‘我有子弟,子产诲之。我有田畴,子产殖之。子产而死,谁其嗣之?’”执政一年后,子产曾遭到民众的怨恨,但三年后,民众开始认识到他的用心良苦,纷纷称赞。

其次是“作丘甲”。鲁昭公四年,子产推行了“作丘甲”的政策。这一政策与鲁成公元年的“作丘赋”类似,旨在应对当时严峻的军事形势。所谓“作丘甲”,即军事附加税。以前农民征召入伍时需自备武器,现在改为由政府准备,农民只需缴纳军事附加税。这一改革不仅扩大了兵役的征收范围,还增加了军费的来源。然而,这一政策同样遭到了反对。《左传》记载:“国人谤之曰:‘其父死于路,己为虿尾。以令于国,国将若之何?’”面对国家财政困难,子产坚定地回应:“何害?苟利社稷,死生以之。”

最后是“铸刑书”。鲁昭公六年,子产决定将某些事项公布于众,以昭告全国。这一举措引起了叔向的强烈反对。叔向认为,刑法一旦公开,人民将依律行事,不再惧怕刑罚,贵族的地位也将受到威胁。然而,子产认为这是解决当时政治经济改革所引发问题的必要手段,势在必行。《左传》记载:“国将亡,必多制。”叔向的反对实际上是对旧势力的无力呐喊,而子产则代表了新势力的崛起,顺应了时代的潮流。

正如《诗经》所言:“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。”子产的改革虽然经历了重重困难,但最终为郑国带来了稳定和发展,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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