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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的王继勋吃了100多人为何还能逍遥法外王继勋是谁

众妙之门 2023-06-29 14:33:58

王继勋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妻弟、孝明王皇后的亲弟弟,性残暴而有精神病征,史载“食婢百余人”,却因皇权庇护屡赦不诛,直至宋太宗即位方被正法——这非一人之恶,实为制度失守之警钟。

王继勋是谁?他是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的妻弟,孝明王皇后(王氏)的胞弟,陕州平陆人。赵匡胤登基后,念及皇后贤德,对其家人多加恩宠:初授内殿供奉官,旋迁虎捷左、右厢都虞候,兼领彭州防御使——一个手握禁军精锐、身兼边镇要职的显赫武臣。可谁能想到,这位“国舅爷”竟是一头披着紫袍的豺狼?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六明确记载:“继勋性凶暴,尝以刃刺人,或脔割婢妾为膳。”南怀瑾先生曾叹:“权力若无戒律,仁心亦成帮凶。”此语如刀,直剖太祖困局。

【人吃人,不是传说,是洛阳西京府邸里的日常】乾德三年(965年),王继勋奉命统领新募的骁雄军、雄武军万余人。表面慷慨散财助士卒娶妻,实则纵兵掠民女充奴婢——地方官畏其势不敢问,赵匡胤仅斩数百胁从以塞众口,而主犯安然无恙。至其出守西京洛阳,恶行愈炽:强买良家子女为奴,稍不如意即“脔割而食”,尸骨盛于小棺弃于荒野。《宋史·宦者传》附《王继勋传》载:“前后所食婢百余人。”《涑水记闻》亦佐证:“人皆知其食人,莫敢言。”——一百三十七具小棺,不是数字,是百余条被碾碎的人命;不是史笔夸张,是北宋初年洛阳城下无声的血痕。

【天子之私,岂可凌驾国法之上?】墙倒事发,幸存婢女奔宫鸣冤,赵匡胤始震怒。然孝明王皇后已于开宝元年(968年)病逝,太祖“爱屋及乌”之情未减,处罚轻得令人心寒:削官、软禁、流登州,未至半途即赦还,反授“右监门率府副率”——此职虽为环卫虚衔,却属宫禁近卫系统,形同复宠。此后再犯,史书只二字定论:“薄责”。这不是宽厚,是纵容;不是仁政,是破法。正如《国史大纲》所揭:“宋初法制之弊,不在律疏,而在权重于法。”赵匡胤亲手奠基的“刑统”与“折杖法”,终被一纸恩诏化为齑粉。

“周公恐惧流言日,王莽谦恭未篡时。向使当初身便死,一生真伪复谁知?”——白居易《放言五首·其三》。王继勋未死于太祖朝,故其恶尽显;若早夭,或成“贤戚”美谈。历史从不缺遮羞布,缺的是刮骨疗毒的勇气。直至太平兴国二年(977年),宋太宗赵光义登极,方“诏捕继勋,鞫实伏诛”,连坐者数十人。此时距王继勋食人已逾十年——正义迟到十年,不是宽恕,是溃烂的开始。

所以,王继勋何以食百人而免死?答案不在他有多狠,而在皇权有多重——当“法自君出”沦为“法随君喜”,再严密的律令,也不过是朱砂印下的装饰画。南怀瑾先生说得好:“制度若靠人情维系,终将随人情崩塌。”赵匡胤杯酒释兵权,却释不了亲情之缚;创制立国,却未立司法之不可侵。这一百多具白骨,不是王继勋一个人的罪证,而是整个时代在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这句箴言前,深深低下头去的屈辱侧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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