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庆杀和珅的罪名,明面上是三大罪状:不敬君父、专权跋扈、贪墨成性,实则另有隐情。且听我慢慢道来。

乾隆爷在位时,和珅可是红得发紫,真真儿是“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”。史载乾隆“视和珅如股肱,须臾不可暂离”,离了和珅,连觉都睡不踏实。可这位乾隆朝第一宠臣,在太上皇尸骨未寒之际,就被嘉庆帝一纸诏书定了二十条大罪。头一条便是“大不敬”——什么在圆明园骑马、紫禁城坐轿、乾隆病中谈笑风生,甚至敢说御笔字画“不如撕掉”!
您瞧瞧,这些罪名活脱脱是鸡蛋里挑骨头。皇帝生病臣子就不能笑?御笔字画连句点评都说不得?这哪是罪名,分明是“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”!
第二条罪名更耐人寻味:扣压军报、把持户部、阻拦蒙古王公朝见、安插亲信...桩桩件件指向“擅权”。可满朝文武谁不知,这些本就是和珅作为首辅的日常差事!当年乾隆爷亲口说过:“和珅办事,朕最放心。”怎么龙椅一换人,常规政务就成了滔天罪状?
这倒应了《韩非子》那句“恃宠而骄,骄而取祸”。和珅错就错在没明白,先帝的宠信在新君眼里,本身就是原罪。
唯有第三条“贪墨”算是实打实的。史料记载和珅家产“珍珠手串二百余串,大珠大于御用冠顶”“藏银逾千万两”,民间更有“和珅跌倒,嘉庆吃饱”的戏言。但您细想,乾隆六十年,和珅贪名早已天下皆知,为何偏偏等到嘉庆四年才清算?
《左传》说得好:“象有齿以焚其身”。巨额财富成了催命符,但真正要命的,从来不是金银珠玉。
清人徐珂在《清稗类钞》里记了段掌故:某日乾隆打坐诵经,忽问“其人姓名为何?”和珅脱口答“高天德、苟文明”(白莲教首领)。旁听的嘉庆事后追问,和珅解释:“太上皇念咒诛恶人,此时最恨的必是此二人。”嘉庆闻言毛骨悚然——此獠竟能洞彻帝王心术!
这段野史未必可信,却道破天机:嘉庆真正忌惮的,是和珅对帝王心思的精准拿捏。就像《鬼谷子》所言:“揣情者,必以其甚喜之时,往而极其欲也”。当奴才比主子还懂主子时,死期也就不远了。
说到底,嘉庆诛和珅哪里需要什么像样罪名?《史记》早道破千年铁律:“狡兔死,走狗烹”。新帝登基,旧宠必除,不过是为龙椅扫清障碍罢了。那些罗织的罪状,不过是给史官落笔的由头,当真您就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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