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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刽子手只要一听到“刀下留人”就会立马停止吗

众妙之门 2023-06-12 06:50:28

古代刽子手只要一听到“刀下留人”就会立马停止吗

答:非也。虽有“刀下留人”之说,然刽子手未必即停。此间关节,需从律法本源与道家智慧观之。

律法本源:宋制之慎

《宋史·刑法志》载:“凡死囚临刑,若称冤者,须重审。”此制实为宋室立国之基。昔年包拯断案,曾遇一寡妇诬陷继子,虽初审定罪,终因“刀下留人”而复审。后得真凶伏法,冤者得雪。此例可见,宋制虽严,然重在“慎刑”。

《资治通鉴》云:“刑者,民之司命也。”宋人以“斩监候”为制,若遇“刀下留人”,刽子手须即刻停刑,待三日复审。此制虽非万能,然已为后世垂范。明人《大明会典》亦载:“死囚临刑,若称冤,准提请复勘。”可见“刀下留人”非徒影视之噱头,实为律法之要义。

刽子手之困:生死之间

刽子手者,非徒执刀之辈,实为天道之守。昔吕洞宾游洛阳,见一刽子手临刑,叹曰:“此刀非刃,乃天地之衡。”刽子手闻之,遂弃业修道,终成八仙之一。此故事暗喻:刽子手之职,实为“生死之权”,非可轻动。

庄子·养生主》有言:“庖丁解牛,游刃有余。”刽子手之艺,亦需如此。若遇“刀下留人”,须知此非个人之权,乃天命之机。明嘉靖年间,有一犯人临刑大呼“刀下留人”,刽子手竟停刀三日,终得赦免。此事传为佳话,可见律法与人情之交锋。

《赤壁赋》云:“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。”人命至重,岂可轻断?宋制之慎,实为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之体现。刽子手虽执刑,亦需知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。故“刀下留人”之说,非徒影视之戏,实为千年律法之结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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