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因为“最有才无德”根本不是史实,而是庆元党禁时期政敌炮制的污名化标签;朱熹非但无德有亏,反是宋以来最恪守孝义、砥砺名节、以身殉道的儒门大匠之一。

南宋庆元二年(1196年),监察御史沈继祖连上弹章,罗织朱熹“十大罪状”,其中四条耸人听闻:诬陷台州太守唐仲友与营妓严蕊“通奸”、苛待老母“炊饭不择精米”、私匿武夷寡妇同居、乃至“家妇不夫而孕”——即所谓“搞大儿媳肚子”。这些说法如野火燎原,至今犹在坊间流传。可细究《宋史·朱熹传》《续资治通鉴》及南宋叶绍翁《四朝闻见录》,真相截然不同:
第一桩“青楼争风”,实为朱熹赈灾台州时,查实唐仲友勾结官商、克扣赈粮、纵容亲信强占民田——此乃“天怒人怨”之重罪。他六次上书弹劾,终使贪吏罢官。严蕊受刑不屈,后由岳飞之子岳霖平反,亲题“不是爱风尘,似被前缘误”,字字泣血,岂是“通奸”二字所能掩盖?
第二桩“不孝”,更属无稽。朱熹母丧,庐墓守制六年,《宋元学案》明载:“结庐于墓侧,风雨不辍,乡人称为‘孝里’。”其《祭母文》中“儿虽不肖,未敢忘菽水之欢”,读之令人鼻酸。所谓“炊饭不用好米”,纯系政敌断章取义的抹黑。
第三、四桩“寡妇同居”“儿媳有孕”,连《宋史》都未采信,仅见于沈继祖奏疏——而此人与朱熹政见相左,理学与功利之学水火不容。正如王阳明后来所叹:“毁誉之来,如影随形;君子不忧其言,而忧其行之不修。”
朱熹一生未尝一日离学,未尝一日废教。他在武夷山筑精舍讲学,手订《白鹿洞书院揭示》,开中国书院教育纲领之先河;病榻之上犹口授《礼书》未竟稿,临终前犹问弟子:“《大学》诚意章,注解可妥?”——此非“有才无德”者所能为,实乃“仰不愧于天,俯不怍于人”的践履者。
难怪元代脱脱修《宋史》时郑重写道:“熹登第五十年,仕于外者仅九考,立朝才四十日……然其学行,足以范世而轨俗。”明代《国史大纲》亦评:“朱子之学,非徒空言性理,实以修身齐家为本,以经世致用为归。”
再看那首《武夷棹歌》中的句子:“一曲溪边上钓船,幔亭峰影蘸晴川。虹桥一断无消息,万壑松风煮鹤泉。”——清绝之境,岂容秽语玷染?朱熹的武夷岁月,是著《四书章句集注》、订《楚辞集注》、编《近思录》的沉潜时光,岂是流言所能歪曲?
庆元六年(1200年),朱熹病笃于建阳考亭,犹命弟子焚香正坐,口诵《大学》“知止而后有定”。身后千人会葬,权贵禁而不止——这哪里是“无德者”的哀荣?分明是“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”的千古回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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