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穷人若无力明媒正娶,便衍生出"典妻"这一畸形的临时婚姻制度——租用他人妻子生育子嗣,完事后即各奔东西,恰如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所言"嫁妻卖子,法不能禁,义不能止",官府禁令终究敌不过生存本能。

话说古人把传宗接代看得比天还大,可偏偏娶妻成家处处要钱。门当户对自不必说,单是聘礼宴席就够穷汉喝一壶。更别提战乱年月,太平天国战火过后,十室九空,男女比例严重失调,连曾国藩麾下猛将鲍超早年间都穷得"典其妻与人",寻常百姓的窘况可想而知。
这厢男子娶妻难,那厢寡妇生计艰。《粤游小志》记载贺县风俗:"嫠妇鲜再醮,有独而鳏者,则纳之生子",女子沦为生育工具,丈夫死后守寡不得再嫁,却要替鳏夫"寄肚"生子。官府粮仓空空如也,百姓锅里粒米难寻,当真是"最苦无山遮望眼,淮南极目尽神州",活命尚且艰难,娶亲更成奢望。
所谓典妻,便是立下契约租用他人妻子。妇人过门后与雇主同居,生下男丁便功成身退。浙江宁绍台地区此风最盛,契约里连租期、租金、生育指标都写得明明白白,官府禁令成了废纸——毕竟法不责众,饿殍遍野时谁还顾得上礼义廉耻?
这法子听着就让人心头发堵。被典当的妇人如同会走路的犁耙,生完孩子就被赶回原夫家。雇主虽得子嗣,孩子却难见生母,生生把骨肉至亲拆作两处。可饥寒交迫之下,礼教大防终究敌不过血脉延续的本能,恰似苏轼所言"世事一场大梦,人生几度秋凉",乱世中人,不过是在荒唐世道里挣扎求存罢了。
待到天下太平,这饮鸩止渴的畸形制度终被扫进历史垃圾堆。今人回望这段往事,当知盛世安宁何其珍贵——至少再不用靠"租肚子"来续香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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